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從2011年開始實施殘疾人事業“五項工程”:殘疾人社會保障工程、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推進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建設工程、殘疾人就業和扶貧工程、推進托養服務工程。內蒙古自治區殘疾人聯合會理事長楊志民在第21次全國助殘日活動現場介紹説。
據了解,內蒙古實施殘疾人社會保障工程,將符合條件的貧困殘疾人全部納入城鄉低保範圍,做到應保盡保。重點對重度殘疾、一戶多殘、老殘一體等特殊困難家庭提高保障水平,改善殘疾人基本生活狀況;實施0-6歲殘疾兒童搶救性康復工程,資助貧困家庭0-6歲殘疾兒童在最佳康復期及時得到醫療和康復訓練,力求達到最佳康復效果;實施推進殘疾人特殊教育體系建設工程,繼續實施國家西部地區特殊學校建設規劃,完善特校佈局,加快發展學前教育、高中階段特殊教育和殘疾人職業技術教育,逐步建立比較完善的特殊教育體系;實施殘疾人就業扶貧工程,加大殘疾人職業技能和適用技術培訓,落實各項就業政策,提高就業率。加大扶貧工作力度,落實各項扶貧政策,建立扶貧基地,增加殘疾人收入;實施推進托養服務工程,通過實施“陽光家園計劃”,推動殘疾人托養服務機構建設,形成集中托養與居家托養各種形式的服務網絡,重點對就業年齡段智力、精神殘疾人開展生活照料、職業康復、心理疏導等服務,幫助殘疾人增強生活信心,提高參與社會能力和生活質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