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國家質檢總局在其門戶網站上公佈了《2010年度全國進口舊機電産品質量狀況》(詳見附件),通報了2010年度出入境檢驗檢疫機構在進口舊機電産品監管方面的統計數據和信息,以及“十一五”期間全國進口舊機電産品檢驗監管相關數據。
國家質檢總局自2002年起,對國家允許進口的舊機電産品逐步調整,建立了現有的以“備案、裝運前檢驗、到貨檢驗、後續監管”四個環節為基礎的進口舊機電産品檢驗監管體系,有效保證了進口舊機電産品在安全、衛生、環保等方面符合我國法規要求。
2010年,全國檢驗檢疫機構共受理進口舊機電産品備案、核準申請2.75萬備案批,涉及金額53.58億美元。實際接到報檢並完成到貨檢驗檢疫的進口舊機電産品為5.41萬批(部分申請備案的舊機電産品分批進口),涉及金額40.29億美元,金額較2009年增長約15%。其中,到貨一次檢驗合格5.02萬批、涉及金額32.55億美元,佔總到貨檢驗金額的80.79%;一次檢驗不合格整改後合格3758批、涉及金額7.64億美元,佔金額的18.96%;最終檢驗不合格164批、涉及金額1031.05萬美元,佔金額的0.25%。
檢驗發現的不合格項目主要包括兩個方面:
1、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技術規範要求。(産品安全標識磨損、脫落;設備缺少相應的中文標識;電源和電控部分嚴重老化;工作電壓與我國電壓制式標準不符;機械傳動部件磨損明顯,安全防護措施缺損或失效;帶有一定量的油污、加工碎屑、廢電線電纜、廢電路板等)
2、到貨時實物與備案、裝運前檢驗不符。
國家質檢總局針對進口舊機電産品的安全和質量問題進行了深入分析,同時結合舊機電産品進口發展趨勢提出了下一步工作建議。
該資料的發佈,將為社會公眾提供有益的信息資料,為進口舊機電企業提供幫助和指導,同時也為各級監管部門提供做好舊機電産品進口工作的建議和參考。
附件_2010年度全國進口舊機電産品質量狀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