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8日至19日,衛生部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衛生部紀檢組組長李熙同志帶領調研組赴廣東省,調研指導衛生糾風、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和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監察部駐衛生部監察局副局長李林康等陪同調研。調研期間,李熙組長聽取了廣東省衛生廳、珠海市衛生局工作情況彙報,並實地考察了廣東省醫藥採購服務中心和番禺區中心醫院等單位,全面了解廣東省衛生系統開展三項工作的做法和經驗,深入分析工作中的困難和問題,認真聽取調研單位和人員的意見和建議。
李熙組長在調研中指出,近年來,全國衛生系統深入推進衛生糾風、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和藥品集中採購工作,取得了階段性的成效。但是,當前面臨的形勢仍然十分嚴峻,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仍然不同程度地存在,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出現反彈勢頭,群眾仍不滿意。因此,要進一步增強工作的責任感和緊迫感,將三項工作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有機融入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之中,與衛生業務工作緊密結合,採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確保取得新的明顯成效。
李熙組長要求,下一步要重點做好以下工作:
第一,要廣泛深入開展“三好一滿意”活動。這項活動是衛生部為加強衛生行風建設、保障醫藥衛生體制改革順利推進而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要切實加強對活動的組織領導,將其建設成為衛生系統的品牌工程,在系統內外叫響,樹立衛生行業的良好形象。在活動開展中要細化措施、量化指標,實施精細化管理,增強工作措施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確保活動收到實效。
第二,要紮實推進藥品和醫用耗材的集中採購工作。要積極探索單一來源採購等多種形式的帶量採購、量價挂鉤辦法,切實降低部分藥品的虛高價格。要積極開展檢驗試劑、醫用耗材和乙類大型醫用設備的集中採購工作,年內將其納入以政府為主導、以省(區、市)為單位的網上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範疇。要做好基本藥物和非基本藥物集中採購的銜接,做到統一組織、統一領導、統一平臺、統一實施。要加強對藥品集中採購工作的監督管理,建立健全內部監督和外部制約機制,實行公開透明運行,防止發生腐敗問題。
第三,要繼續深入推進治理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專項工作。要加強對衛生從業人員的職業道德、紀律法制和正反兩方面典型教育,增強抵制商業賄賂的自覺性,教育覆蓋面要達到100%。要進一步完善防治商業賄賂長效機制,認真落實陽光用藥、處方點評、藥品用量動態監測和藥事委員會等制度,確保制度落到實處。要建立健全並嚴格落實醫療機構內部的幹部輪崗交流制度,基建、藥劑、人事、財務、信息、招投標等重點崗位負責人達到一定年限必須輪崗,並形成制度。要運用“制度+科技”的思路和辦法,切實加強對醫院藥品統方的監督和管理,防止不法企業及其代理人利用統方數據實施商業賄賂。要認真落實醫藥購銷領域商業賄賂不良記錄製度,凡經執紀執法機關認定存在商業賄賂行為的企業和個人,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都要將其列入不良記錄並予以公佈,本省醫療機構2年內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形式採購該企業的産品。要嚴肅查處商業賄賂案件,有效震懾商業賄賂行為。要進一步加強對治理商業賄賂工作的組織領導,做到機構不撤、人員不減,進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堅決遏制商業賄賂反彈的勢頭。
第四,要認真落實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要會同司法等部門紮實推進醫療糾紛第三方調解機制和醫療責任保險制度建設,今年底前,全國縣級以上地方都要建立這一制度,為構建和諧醫患關係奠定紮實的基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