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 首頁>> 工作動態>> 部門信息
 
人民銀行:落實精神 綜合防治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5月31日   來源:人民銀行網站

    日前,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國辦發[2011]25號),就規範商業預付卡做出統籌安排和全面部署。這是黨中央、國務院針對當前商業預付卡市場存在的突出問題做出的制度安排,是貫徹落實國務院第四次廉政工作會議精神的重要舉措,對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嚴肅財經紀律、防範金融風險、促進反腐倡廉具有重要意義。

    《通知》指出,適應信息技術發展和小額支付服務市場創新的客觀需要,商業預付卡市場發展迅速,在減少現鈔使用、便利公眾支付、刺激消費等方面發揮了一定作用。但同時,也存在監管不嚴、違反財務紀律、缺乏風險防範機制、公款消費和收卡受賄等突出問題,嚴重擾亂了稅收和財務管理秩序,助長了腐敗行為。各有關部門要各負其責,加強協調配合,齊抓共管,形成合力,于2011年年底前,聯合開展一次商業預付卡市場的專項檢查,以檢查促整改。

    《通知》提出,強化對商業預付卡發卡人的管理,是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首要環節,必須進一步明確部門職責,落實分類監管。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人的監督檢查,完善業務管理規章。未經人民銀行批准,任何非金融機構不得發行多用途預付卡。商務部要強化單用途預付卡管理,抓緊制定行業標準,適時出臺管理辦法。對於各方較為關注、容易引發金融風險的預付資金管理問題,《通知》提出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人接受的預付資金,不屬於發卡人的自有財産,發卡人不得挪用、擠佔,只能以在商業銀行開立備付金專用存款賬戶的方式存放預付資金。人民銀行要加強對專用存管賬戶開立和使用的管理;商務部門要採取有效措施,加強對單用途預付卡預付資金的監管,防範資金風險。

    《通知》要求,要規範商業預付卡發行和購買,建立購卡實名登記制度、非現金購卡制度、限額發行制度等,防範利用商業預付卡進行洗錢、套現、偷逃稅款以及行賄受賄。要嚴格發票和財務管理,發卡人必須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有關規定開具發票,稅務部門要堅決依法查處發卡人在售卡環節出具虛假發票、購卡單位在稅前扣除與生産經營無關支出等行為。財政部門要加強財務管理,嚴厲查處挪用預算資金、利用購卡進行公款消費等行為。

    《通知》強調,治理收卡受賄等違紀違法行為,是加強反腐倡廉工作的迫切要求和重要環節,必須進一步狠抓落實,加大查處力度。要按照《中國共産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和《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嚴禁黨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公務活動中接受和贈送禮金、有價證券的通知》(中辦發[1993]5號)的規定,嚴禁國家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幹部在公務活動中收受任何形式的商業預付卡。凡收受商業預付卡又不按規定及時上交的,以收受同等數額的現金論處。

    人民銀行將重點從以下方面貫徹落實《通知》精神:

    一是按照《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中國人民銀行令[2010]第2號公佈),加強對多用途預付卡發卡人的監督檢查。抓緊對符合《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規定資質要求的商業預付卡發卡機構,核發《支付業務許可證》。對於與《非金融機構支付服務管理辦法》要求有差距的機構,要根據具體情況會同有關部門採取限期整改、停止新增發卡業務、強制退出等多種手段進行清理整頓,切實維護支付服務市場秩序,保護各相關方的合法利益。

    二是抓緊制定、發佈《支付機構客戶備付金存管暫行辦法》和《支付機構預付卡業務管理辦法》,全面規範多用途預付卡備付金存管以及發行、使用、受理行為,防範資金風險。

    三是建立健全多部委聯合治理工作機制。加強與地方政府和相關部委的監管協作,提高上下聯動、部門聯動、地區聯動的效果,切實從業務管理、稅收、財務、發票管理、黨風廉政建設等方面形成商業預付卡治理的合力。

 
 
 相關鏈結
· 預防腐敗局就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的意見答問
· 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將使預付卡行業進入嚴管時代
· 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民銀行監察部等部門關於規範商業預付卡管理意見的通知
 圖片圖表
 欄目推薦
領導活動 人事任免 網上直播 在線訪談 政務要聞 執法監管
最新文件 法律法規 央企在線 新聞發佈 應急管理 服務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