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法制辦公室2010年財政撥款開支的
“三公經費”支出決算和2011年預算
一、財政撥款開支“三公經費”的單位範圍
根據現行預算管理體制,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以下簡稱法制辦)部門預算中使用財政撥款開支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公務接待費的單位共4個。包括:機關本級、信息中心、研究中心、服務中心。
二、2010年財政撥款開支的“三公經費”支出決算情況
2010年,法制辦“三公經費”決算數為284.68萬元。其中:因公出國(境)費為97.6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支出154萬元,公務接待(含外事接待)33.08萬元。
(一)因公出國(境)費支出為97.60萬元。主要用於法制辦及所屬事業單位境外業務培訓、立法調研及考察、參加國際會議、國際交流等相關支出。
(二)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支出154萬元,主要用於法制辦車輛的燃油、維修、保險、過橋過路、停車費等支出。
(三)公務接待(含外事接待)33.08萬元,比預算減少5.12萬元(當年計劃接待的日本法律交流團推遲到2011年成行)。主要用於法制辦及所屬事業單位公務接待活動中所必須開支的費用。
三、2011年財政撥款安排的“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1年“三公經費”為305.60萬元(與2010年相比增加20.92萬元,因人員增加)。其中:因公出國(境)費97.60萬元;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170萬元;公務接待費38萬元。
國務院法制辦公室“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情況表
單位:萬元
2010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決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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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三公經費”財政撥款預算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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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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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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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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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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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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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出國(境)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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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用車運行及維護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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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接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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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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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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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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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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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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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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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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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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