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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嚴肅處理"8.16"特別重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07月29日   來源:安全監管總局網站

    2010年8月16日9時47分,黑龍江省伊春市華利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華利公司)發生特別重大煙花爆竹爆炸事故,共造成34人死亡、3人失蹤、152人受傷,直接經濟損失6818萬元。近日,國務院對這起事故的調查處理報告作出批復,認定這起事故是一起責任事故。

    事故的直接原因:華利公司禮花彈合球工在生産禮花彈,進行合球擠壓、敲實禮花彈球體時,操作不慎引發爆炸,隨後引起裝藥間和兩個中轉間的開包藥、效果件、半成品爆炸。爆炸衝擊波、拋射物體、燃燒星體又引起廠區其他部位陸續爆炸和相鄰的木製品企業等單位著火。

    事故的間接原因:一是華利公司安全生産管理混亂,存在超許可範圍生産禮花彈和B級以上組合煙花、嚴重超人員和超藥量生産、企業內外部安全距離不夠、擅自擴大生産區域並新建大量工(庫)房、隨意改變工房設計用途、生産工藝佈置和建築結構不符合國家標準等多項違法違規行為。二是黑龍江省伊春市及烏馬河區人民政府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産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不到位,省區市有關部門未認真履行安全監管職責,對華利公司長期存在的違法違規生産等問題監管不力,部分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失職瀆職。

    國務院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對有關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的處理意見。對華利公司董事長金朝相等7名事故責任人採取了依法逮捕的司法措施。給予21名責任人員黨紀、政紀處分。其中,給予烏馬河區副區長、黨委常委趙維強行政撤職、撤銷黨內職務處分,烏馬河區區長、黨委副書記李光行政降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烏馬河區黨委書記、人大主任李純厚黨內嚴重警告處分,伊春市市委常委、副市長馬建路行政記過處分,黑龍江省安全監管局副局長姜國鈞行政記過處分。同時,依法吊銷華利公司相關證照並處500萬元罰款,對該公司董事長金朝相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並終身不得再擔任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依法撤銷煤炭科學研究總院撫順分院甲級煙花爆竹安全評價資質並處罰款;責成黑龍江省人民政府向國務院作出深刻檢查,責成伊春市政府及市長王愛文分別向黑龍江省政府作出深刻檢查。

    國務院批復同意事故調查組提出的吸取事故教訓、防止同類事故再次發生的整改意見。要求各地區:一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訓,高度重視並加強煙花爆竹安全生産工作,進一步強化安全生産企業主體責任、部門監管責任和屬地管理責任的落實,切實維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産安全。二要加強部門間信息溝通和協調配合,進一步完善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管制度,嚴厲打擊非法違法生産經營建設行為。三要嚴格煙花爆竹生産經營安全許可審查,嚴格執行《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煙花爆竹工程設計安全規範》等有關標準規範的規定,嚴格審查煙花爆竹企業的安全條件。四要加強監督檢查,嚴格執法,切實杜絕違法違規行為。五要運用現代化技術手段強化煙花爆竹企業安全監管,對煙花爆竹企業特別是重點部位、重點危險工序進行嚴格監控,嚴防企業非法違法組織生産經營和超員超量進行生産作業。六要加強安全生産仲介機構的管理和監督,嚴格落實煙花爆竹安全評價機構對其作出的相關評價、鑒定結論承擔的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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