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7日,新聞出版總署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管理的通知》,從出版、印刷複製、發行、質量、價格、市場等方面明確提出了管理措施和要求。近日,記者就《通知》的出臺背景、主要內容、加強中小學教輔出版發行各環節管理的具體要求以及總署下一步的打算等問題,採訪了新聞出版總署出版産業發展司負責人。
記者: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關係到學生和家長的切身利益,此次《通知》的制定和出臺引起了業界和社會的廣泛關注。請問《通知》出臺的背景是什麼?
負責人:教輔材料問題是新聞出版行業的一個老話題,但又面臨許多新問題。當前,新聞出版行業出版發行中小學教輔材料總體秩序是好的。各有關出版發行單位積極配合中小學課程改革,出版發行了一批適應課程改革和教學要求的優質教輔材料,較好地滿足了中小學生和教師的需要。但是,由於利益驅使,當前中小學教輔材料品種多、質量差的散濫現象依然存在,一些部門、單位、個人違規甚至違法經營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現象仍然屢禁不止,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教輔材料案件多有發生,損害了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針對上述狀況,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切實加強管理,積極開展專項治理,嚴厲打擊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發行教輔材料行為,凈化了市場環境,取得了明顯成效。
為了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的出版發行管理,切實維護廣大中小學生利益,新聞出版總署把這項工作列為總署2011年要解決的七大民生問題之首,作為總署服務民生工作一號工程,確定了“治散治濫、打盜打非、齊抓共管、服務民生”的原則,要求總署各有關部門和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提高認識,統一思想,緊密配合,採取有力措施,認真履行職責,進一步加強管理,下決心解決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交代。經過認真廣泛的調研,經過反復審慎的研究,結合行業的實際,結合自身的工作職能,總署制定下發了該《通知》。
記者:《通知》中是如何界定中小學教輔材料的?
負責人:《通知》中明確中小學教輔材料是指與教材配套,供中小學生使用的各種學習輔導、考試輔導等方面的出版物。其內容包括中小學教材同步練習類出版物,中小學生暑假、寒假作業類出版物,中小學習題、試卷類出版物以及省級以上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其他供中小學生使用的學習輔導、考試輔導類出版物等。其介質形態包括圖書、報紙、期刊、音像製品、電子出版物等。
記者:《通知》的主要內容是什麼?
負責人:《通知》內容主要有兩個部分,即“雙六條”。第一部分在對中小學教輔材料概念進行界定的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出版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重點明確並細化了出版管理、印刷管理、發行管理、質量管理、價格管理、市場管理等六個方面的管理規範和管理重點。第二部分從切實強化管理責任、開展全面清理檢查、堅持嚴格依法行政、查辦一批典型案件、結合改革深入治理、廣泛發動群眾參與等六個方面,明確了相關的工作要求。
記者:《通知》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管理方面明確了哪些具體的要求?
負責人:《通知》從五個方面明確了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環節的管理規範:一是嚴格出版單位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資質管理。出版單位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符合資質要求,不具備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資質的出版單位,一律不得安排中小學教輔材料選題,不得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教輔類報刊要嚴格按照批准的業務範圍出版,非教輔類報刊一律不得超越業務範圍刊登教輔內容。二是嚴格規範出版發行單位對外合作行為。嚴禁任何形式的買賣書號、買賣刊號、買賣版號和一號多用等違法違規行為。三是出版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選題論證制度、稿件“三審”責任制度和“三校一讀”制度,確保出版物的內容質量和編校質量。出版單位要加強對作者專業背景的審核,作者情況須存檔備案。四是根據他人享有著作權的教材編寫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依法取得著作權人的授權。五是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要嚴把審批關,嚴禁出版單位通過申請調整業務範圍、報刊更名等方式涉入教輔材料出版發行。要定期對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單位進行綜合評估,對評估不達標的取消其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的資質。
記者:《通知》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印刷複製管理方面明確了哪些具體的要求?
負責人: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印刷複製管理,《通知》主要明確了兩個方面的要求:一方面,基於環保和學生健康的考慮,提出中小學教輔材料應優先選擇經國家認定的綠色出版物印刷企業、複製企業進行印刷或複製。另一方面,明確印刷複製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嚴格履行印刷複製委託程序,按照規定辦理相關手續。手續無效或不齊的一律不得承接。出版單位跨省印刷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分別在出版單位所在地和印刷企業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備案。
記者:《通知》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管理方面明確了哪些具體的要求?
負責人:建立和完善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和銷售的秩序,是治理教輔材料散濫的一個關鍵環節。《通知》從五個方面進一步明確了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的管理要求。第一,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由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批准的發行企業發行,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未經批准一律不得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的發行活動。第二,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發行業務的企業必須從依法設立的出版發行單位進貨,並依法訂立供銷合同。第三,中小學教輔類報刊發行嚴格實行一報一刊一個郵發代號。第四,嚴禁出版發行單位委託不具有發行資質的部門、單位和個人代理髮行銷售中小學教輔材料。第五,嚴禁出版發行單位與教育行政部門、學校、老師進行地下交易和任何形式的商業賄賂行為,嚴禁出版發行單位在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活動中違規收取費用或向中小學校和家長統一徵訂、搭售教輔材料。
記者:《通知》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質量管理方面明確了哪些具體的要求?
負責人:目前,中小學教輔材料編印質量良莠不齊是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社會反映也比較多。為此,《通知》中明確提出,中小學教輔材料必須符合有關法規、標準對出版物質量管理的要求。中小學教輔材料的規格、開本、版式、裝幀、校對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和規範要求。
《通知》在質量管理方面提出了兩方面的要求。一是規定了中小學教輔材料質量檢查的時間和次數。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要在每年春季和秋季,組織對本地市場上中小學教輔材料的內容質量、編校質量、印裝質量進行專項檢查,新聞出版總署每年組織一次中小學教輔材料質量抽樣檢查,上述檢查結果均要向社會公佈。二是提出召回銷毀制度。對質量不符合有關規定和標準的中小學教輔材料,依據《出版管理條例》有關規定,由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責令有關單位停止出版發行、全部召回銷毀,並給予警告處理,對問題嚴重的給予限期停業整頓處理或由原發證機關吊銷許可證。
記者:為什麼會提出召回銷毀制度?
負責人:召回銷毀制度是一般商品質量管理的常用方法,普通商品通常是採取對存在質量問題的産品召回進行修理或改進。考慮到教輔材料如果存在質量問題,將會貽害中小學生的學習,甚至身心健康。為確保中小學生能夠享用優質的合格的教輔材料,必須將有質量問題的中小學教輔材料退出市場,並防止回流。為此,《通知》特別提出對不符合質量規定和標準的中小學教輔材料,由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依據有關法規,責令停止出版發行、全部召回銷毀。
記者:《通知》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的要求?
負責人:新聞出版總署將配合價格主管部門加強對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的管理。一是要求出版單位要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價格政策,根據出版發行合理成本,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則,科學確定中小學教輔材料價格,並主動向社會公佈。二是嚴禁出版發行單位採取高定價、低折扣形式推銷中小學教輔材料。三是嚴禁任何部門、單位和個人在中小學教輔材料編寫、出版、印製、發行等環節,以拿取回扣、索要贊助等方式違規收取費用。
記者:《通知》在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市場管理方面提出了哪些具體的要求?
負責人:盜版和非法的教輔材料是造成當前教輔市場混亂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害群之馬”。對此,《通知》要求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要把打擊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列為出版物市場監管的重點,針對中小學教輔材料市場存在的問題,結合開展保護知識産權行動,每年定期開展專項整治行動。要嚴查出版物市場,特別是要嚴查校園周邊出版物市場。要注重發現、梳理案件線索,發現問題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
記者:新聞出版總署如何確保上述管理要求的落實?
負責人:為了確保以上各項管理要求落到實處,新聞出版總署建立了治理教育亂收費工作聯席會議制度,定期研究和通報情況,加強工作指導和協調。同時,要求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必須建立相應的工作機制,並從以下幾個方面展開下一步工作。
一是強化管理責任。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和出版單位的主管部門必須進一步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切實履行出版監管職責,強化管理責任,細化監管職能,建立健全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並形成長效機制,堅決糾正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徹底改變中小學教輔材料過多過濫的狀況。
二是嚴格依法行政。要求加強對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管理,必須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為準繩,堅持依法行政,做到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絕不允許有法不依、姑息遷就,甚至搞地方保護。新聞出版總署將依據已經修訂發佈的《出版管理條例》和《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會同有關部門加快對《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辦法的實施意見》等規範性文件的修訂工作,細化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印刷複製、發行、質量、價格、市場等方面的管理措施,增強可操作性,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管理完善法制保障。
三是全面開展清理檢查。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要立即組織對本地區2010年以來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印製、發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清理檢查,查清本地區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印製、發行及市場的基本情況,針對存在問題進行深入整改,並建立健全日常監管工作機制。在此基礎上,新聞出版總署將採取明查、暗訪形式,對檢查和整改情況進行一次全面督查。
四是查辦一批重點案件。經過檢查和整改,對違法違規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的出版單位,對買賣書號、買賣刊號、買賣版號和一號多用的,對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中的違規徵訂、搭售和涉嫌商業賄賂的,對非法從事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印製、發行活動的,對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的,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予以嚴肅查處,該吊銷的一律吊銷,該取締的一律取締,構成犯罪的一律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是結合改革深入治理。緊密結合當前深化出版社體制改革、非時政類報刊出版單位體制改革和黨報黨刊發行體制改革,大力整合出版資源。鼓勵導向正確、經營規範、品牌優良、有競爭力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單位,或整合進入大型出版傳媒集團公司,或發展成為專、精、特、新的出版發行企業。嚴格市場準入和市場退出制度,關停並轉一批不符合市場準入條件、不具備相應資質和違法違規經營的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單位。
六是廣泛發動群眾參與。充分利用各類新聞媒體,積極宣傳中小學教輔材料過多過濫的危害、政府部門大力整治的決心和所做的工作、取得的成效,積極宣傳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依法查處的重點案件。組織新聞媒體進行深入採訪,開展輿論監督,公開曝光存在的問題和工作中的薄弱環節。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要設立社會監督電話和網址,建立信息員隊伍,廣泛發動群眾積極舉報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記者:能否詳細介紹一下總署查辦重點案件的有關情況?
負責人:2010年以來,新聞出版總署、全國“掃黃打非”辦公室加大對違法出版發行中小學教材教輔整治力度,並開展打擊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發行教材教輔專項行動,依法依規查處案件89起,其中已經查處完畢的案件62起,正在查處的27起。這次在下發《通知》的同時,總署還通報了關於涉及中小學教材教輔部分重點案件查處情況,這些案件包括廣東珠海出版社違規出版教輔圖書案、內蒙古人民出版社違規出版教輔圖書案、山西《新課程》雜誌社違規出版教輔類報紙案、河南伊川新華書店違規發行中小學教輔材料案、吉林四平新視野書店銷售盜版中小學教材案、北京“12·09”盜版中學教材案、山西呂梁英傑中學購買盜版教輔材料案、河南週口“5·07”非法印刷教輔材料案、山東泰安盜版《語文報》案和西藏“9·27”批銷盜版教輔圖書案等。
按照《通知》要求,下一步,還將進一步加大對侵權盜版和非法出版中小學教輔材料案件的查辦力度,對全面清理檢查中發現、梳理的案件線索,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依法查處一批、公開一批典型案件,教育從業者,警示違規者,震懾犯罪者,鼓舞廣大群眾。
記者:為確保《通知》的貫徹落實,總署下一步還準備採取哪些有力措施?
負責人:8月18日,總署辦公廳以明傳電報形式下發了《關於認真落實新聞出版總署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管理的通知精神開展專項檢查的緊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和有關部門、單位領導班子要充分認識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輔材料出版發行管理的重要性和緊迫性,採取多種有效措施,切實抓好《通知》精神的傳達貫徹;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于8月底前將傳達貫徹、安排部署情況報新聞出版總署,對逾期未報的予以通報批評。要求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聞出版局和有關部門、單位將全面檢查和整改情況用書面報告形式並經主要領導同志簽名後,于9月底前報新聞出版總署。對檢查工作不落實、整改工作不到位以及逾期未報情況的,請主要負責同志到新聞出版總署説明原因。據了解,各級新聞出版行政主管部門以及各有關單位已經開始行動,通過轉發文件、召開會議等方式向有關出版、印刷複製、發行等單位傳達了文件精神,並且制定了工作方案,確定了責任部門,啟動了全面清查工作。相信通過新聞出版單位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一定能夠在治理中小學教輔材料過多過濫上取得實效,給人民群眾一個滿意的答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