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物價局出臺了《海南省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成本公開實施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規定從今年10月1日起,只要水價調整,供水企業就要公開成本,讓百姓有一本“明白賬”。
記者從海南省物價局獲悉,為進一步完善水價形成機制,提高水價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辦法》規定供水企業調整城市(含縣城、洋浦經濟開發區)供水價格須進行供水成本公開。成本公開包括供水企業成本公開和價格主管部門定價成本監審公開。市縣水價調整時,供水企業應通過企業(或政府)網站及當地媒體公開供水成本,公開的內容包括主營業務收入、凈利潤、供水總成本、管網漏損率等,同時設立專門的諮詢電話和電子郵箱答覆公眾的信件和諮詢。
《辦法》規定,城市供水價格調整聽證會舉行過程中,供水企業、價格主管部門應向參加人報告企業成本公開、成本監審公開的主要情況及答覆的情況。供水企業如果不公開或不如實公開供水成本、弄虛作假或不對公眾信件和諮詢進行答覆,價格主管部門將終止其價格調整。
海南省物價局要求,各市縣價格主管部門應當按照規定進行成本監審,通過門戶網站向社會公開水價調整成本監審報告,設立專門的諮詢電話和電子信箱,指定專人負責處理諮詢。
海南省物價局有關人士表示,城市供水價格調整成本公開作為進一步推進水價改革的突破口,有利於提高水價調整的科學性和透明度,既讓老百姓清清楚楚地了解供水企業的成本狀況,維護自身合法權益,又督促供水企業加強內部管理和自我約束,主動降低生産成本,提高服務水平和質量。(程嬌 生徐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