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加大投入。通過整合打捆、專項安排等方式,支持農業規模化、集約化經營和城區標準化菜市場、鄉鎮規範化農貿市場、“兩翼”農産品批發市場建設;完善農業標準體系和農業標準化技術推廣體系;對新獲准認證無公害農産品、綠色食品、有機食品和地理標誌農産品的生産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給予適當補助;逐步建立全覆蓋、兼顧風險監測和質量檢驗的檢驗檢測體系;實施重慶市統一的食品(農産品)安全質量舉報獎勵。
二是降低稅費。對市級以上(含市級)從事食品加工的龍頭企業,全額補助其繳納的地方留成部分的企業所得稅;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貸款利息收入免徵三年營業稅及附加稅費;對“兩翼”地區市級以上(含市級)開發區、工業園區內食品企業繳納房産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免徵房産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對農民擁有且主要在農村地區使用的摩托車、三輪汽車和低速載貨汽車定期減免徵車船稅;爭取適當提高食品行業“雙定戶”定額徵稅起徵點。同時,對整車合法裝載運輸鮮活農産品的車輛在重慶市範圍內免收車輛通行費;對市屬國有企業建設經營的農貿市場和農産品專業市場從優攤位費,降低租賃物業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