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成立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的通知
農辦農〔2011〕79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委、局),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成員所在單位:
近年來,我國極端天氣事件明顯增多,自然災害多發重發頻發,給糧食和農業生産帶來極大挑戰,農業防災減災任務十分繁重。為進一步創新農業防災減災工作機制,發揮專家在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和研判農業生産形勢等方面的支撐服務作用,促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和制度化,我部決定成立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以下簡稱專家指導組)。專家指導組組長由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環境與可持續發展研究所所長梅旭榮研究員擔任;專家指導組成員由農業氣象專家、農業防災減災專家、主要糧食作物專家,以及部分省(區)農業技術—1—推廣機構專家組成(詳見附件1)。為確保專家指導組工作的順利開展,我部制定了《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工作方案》(附件2)。各級農業主管部門、專家指導組成員所在單位要給予專家指導組大力支持,並密切配合專家指導組開展工作,共同形成農業防災減災合力,促進我國農業和糧食生産穩定發展。
附件:
1.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成員名單
2.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工作方案
二○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1: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成員名單
組 長:梅旭榮,中國農科院環發所所長、研究員專家組成員:遊松財,中國農科院環發所研究員孫忠富,中國農科院環發所研究員李茂松,中國農科院資劃所研究員方福平,中國水稻研究所研究員毛留喜,中國氣象局國家氣象中心研究員霍治國,中國氣象科學院研究員楊曉光,中國農業大學教授朱雲集,河南農業大學教授王晨陽,河南農業大學教授同延安,西北農林大學教授葉彩華,北京市氣象局氣候中心正研級高工曹 剛,河北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推廣研究員劉孟朝,河北省農林科學院資環所研究員董方紅,山西省農業技術推廣站推廣研究員馬日亮,內蒙古自治區農業技術推廣站推廣研究員劉文國,吉林省農科院玉米所研究員邊少峰,吉林省農科院資環中心研究員許為政,黑龍江省農業技術推廣站推廣研究員王龍俊,江蘇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推廣研究員楊惠成,安徽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推廣研究員郭熙盛,安徽省農科院土肥所研究員柴蘭高,山東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推廣研究員劉兆輝,山東省農科院研究員張似松,湖北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推廣研究員張建華,湖南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高級農藝師肖小平,湖南省農科院研究員徐世宏,廣西壯族自治區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推廣研究員劉基敏,四川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高級農藝師王明田,四川省氣象局農氣中心研究員朱 勇,雲南省氣候中心研究員翟軍海,陜西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農藝師李城德,甘肅省農業技術推廣總站推廣研究員張冬梅,新疆維吾爾自治區農業技術推廣總站高級農藝師秘書處成員:劉布春,中國農科院環發所副研究員陳應志,全國農業技術推廣服務中心標準信息處副處長王春艷,中國農科院資劃所副研究員
附件2: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工作方案
為充分發揮專家在指導農業防災減災和研判農業生産形勢等方面的支撐服務作用,決定組建農業部防災減災專家指導組(以下簡稱專家指導組),進一步明確專家指導組職責任務,建立科學有效的工作機制,確保工作順利開展。為此,特製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以提高防災減災水平和研判形勢能力為目標,以充分發揮專家技術支撐作用為首要任務,加強災害及其影響評估,加強技術指導服務,加強農業生産形勢研判,切實做到防在災害前面、救在第一時間,抗在關鍵時點,努力減輕災害損失,促進糧食和農業生産穩定發展。
二、工作內容專家指導組主要開展與農業防災減災和農業生産形勢分析判斷有關的指導服務、信息諮詢、技術支撐等工作。(一)災害風險管理。切實加強災害影響的預判預警、救災指導和影響評估。及時收集全國和主要農區氣象預測預報信息,準確分析其對農業生産的影響,跟蹤預測農業自然災害發生趨勢,主動提出應對技術措施意見。在災害發生前,根據區域分佈、作物品種和生育進程,分析氣象條件對農業生産可能帶來的不利影響,制定有針對性的防範措施;災害發生中,及時深入災區調查災情,指導抗災救災和恢復農業生産;災害發生後,全面評估災害影響,綜合分析災害損失,為準確判斷農業生産形勢提供依據。
(二)生産指導與形勢研判。密切關注主要農作物生産過程,把握分區域、分品種、分階段的農作物生産動態、長勢特點和主要問題,及時反映農業生産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有針對性的對策措施和技術指導建議。全面掌握農業政策、技術、氣象等條件,深入田間地頭開展抽樣調查,預測主要農作物産量、面積,準確分析判斷各季節和全年農業生産形勢。
(三)信息宣傳和政策研究。參加農業生産指導和抗災救災工作,參與相關新聞宣傳、技術培訓、政策研究、標準制訂等工作,及時發佈專家意見、建議和有關信息,承擔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交辦的其他相關工作。
三、工作機制專家指導組在種植業管理司指導下開展工作,下設秘書處,設在中國農科院環發所農業減災研究室。專家指導組成員實行聘任制,聘期2年,如遇特殊情況,成員可隨時調整。
(一)組長工作職責。專家指導組實行組長負責制。組長負責組織制定全年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對全年工作進行系統總結並提交書面總結報告;每年至少主持召開1-2次專家指導組工作會議,研究部署工作;在關鍵農時和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時,及時組織開展專家會商、調查研究、指導服務等,按時提交相關報告。
(二)成員工作職責。專家指導組各成員根據總體工作安排,結合各自工作專長和技術優勢,定期或不定期開展調查研究,及時提交各地農業生産動態和災情及影響信息;在關鍵農時和農業重大自然災害發生時,參加生産督導和抗災救災、恢復農業生産指導服務、災情影響評估等工作,提供相關對策建議和諮詢意見;積極參加農業部安排的農業生産形勢和抗災救災新聞宣傳活動。
(三)秘書處工作職責。專家指導組秘書處在組長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起草、編印專家指導組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調研報告、工作簡報等,協調組織會議、調研等活動和其他日常工作。
(四)有關工作要求。專家指導組對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負責,工作計劃應報種植業管理司審批備案。專家指導組各成員要嚴格按照工作職責開展工作,未經種植業管理司同意,不得以專家指導組和專家指導組成員的名義對外發佈農業生産形勢、災情及其影響等信息。各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專家指導組成員所在單位,要大力支持專家指導組工作,提供有關便利條件,並將專家指導組成員工作情況納入本人考核內容。
四、其他事項本方案由農業部種植業管理司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