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1年秋冬季重點省份動物流感監測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及計劃單列市畜牧獸醫(農業、農牧)廳(局、委、辦),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畜牧獸醫局:
為全面準確掌握秋冬季動物流感流行狀況,切實做好動物流感防控工作,按照《2011年國家動物疫病監測計劃》,我部將於近期組織在部分省市開展動物流感監測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監測範圍
(一)禽流感監測
浙江、福建、江蘇、廣東、廣西、湖北、湖南、雲南、重慶、河南、貴州、安徽、江西、四川、山東、河北、天津、遼寧等18個省份的48個市場、10個家禽屠宰場或養禽場(見附表1)。
(二)豬流感監測
廣東、福建、江蘇、湖北、河南、湖南、四川、廣西、天津、黑龍江等10個省份,每個省2個豬場(規模豬場和個體養殖戶各1個)和1個屠宰場(見附表2)。
二、採樣要求
(一)由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負責現場採樣,請各省份獸醫部門協助做好相關工作。
(二)活禽市場禽流感採樣儘量覆蓋市場中每種禽類。豬流感採樣要兼顧規模場、散養場和生豬屠宰場。
(三)每個活禽市場至少對10個攤位的禽類採樣,每個攤位家禽泄殖腔拭子和血清樣品各採10份,家禽少於10隻的全部採樣;每個豬場隨機採集鼻拭子和血清樣品各20頭份。拭子樣品編號與血清樣品編號一一對應。
每個養禽場採集拭子樣品和血清樣品各30份,每個家禽屠宰場採集拭子樣品和血清樣品各50份;每個生豬屠宰場隨機採集鼻拭子和血清樣品各200頭份。拭子樣品編號與血清樣品編號一一對應。
每個活禽市場至少分別採集20份環境樣品和污水樣品。
三、時間要求
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11月15日前完成全部動物流感樣品的採集及檢測工作,12月25日前完成監測分析報告,並報至我部獸醫局。
具體採樣時間由國家禽流感參考實驗室與各省商定。
聯絡方式:
聯絡人:侯玉慧,陳國勝
電話:010-59191401,359191403
傳真:010-59192861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附件:參加流感監測的聯絡人及活禽市場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