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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明康:堅定信心紮實工作 科學發展我國銀行業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0月19日 20時23分   來源:銀監會網站

堅定信心 紮實工作
科學發展我國銀行業
——劉明康主席在CEO組織峰會上的講話
(2011年10月19日)

女士們、先生們:

    大家好!

    自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至今其深層次影響仍在發酵,世界經濟復蘇的脆弱性、反復性和不平衡性進一步顯現。在應對這次百年一遇的國際金融危機衝擊過程中,我國採取了一系列積極主動的措施,不僅實現了經濟率先企穩回升,而且持續保持了良好發展態勢,目前正繼續朝“調結構、轉方式、反通脹、保民生、促穩定”的宏觀調控預期方向發展。當然,在這一過程中,中國也始終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主動地針對所有不可持續、不平衡、不協調的問題,挖掘其背後的深層次成因,逐步深入推動改革、採取措施。但有些評級機構和投資分析人士卻只從中看到問題,而低估了中國深化改革的決心、行政能力和變化管理的技能經驗,想由此唱衰中國經濟和中國銀行業。今天借此機會,我從兩個方面談些看法:

    一、中國銀行業改革發展迅速取得深層次歷史性突破

    自銀監會成立以來,我們堅持不斷深化改革開放,破解銀行業發展難題和挑戰。經過多年努力,中國銀行業體制機制改革和公司治理都取得了歷史性突破,風險內控管理水平和風險抵禦能力得到顯著提高,轉變發展方式已經取得實質性進步,使行業整體面貌和綜合競爭實力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在國際金融危機中獨樹一幟,為可持續的科學發展和應對潛在風險挑戰奠定了良好基礎。

    一是銀行業體制機制改革實現歷史性突破。主要表現如下:第一,過去我國四大銀行都是國有獨資銀行。今天,主要機構已經全部完成股份制市場化改革。這場改革,使得打造資本充足、內控嚴密、運營安全、服務和效益良好、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現代化股份制商業銀行的階段性目標順利實現。中小商業銀行全部完成歷史風險化解處置工作,特色化發展、差異化競爭格局逐步形成,部分中小商業銀行已經樹立起較好的特色品牌。第二,現代銀行公司治理建設已經在“神形兼備”方面邁出了重要步伐,“三會一層”的公司治理組織架構已經較為健全。股東依法行使權力履行義務、董事會積極履行“誠信義務”和“看管責任”的體制機制已經初步建立。戰略、經營理念及激勵約束機制等日漸科學合理化。透明度建設已經從“兩本賬”的落後狀態向國際先進水平靠齊。第三,橫貫型管理的架構機制已具雛形,基本實現業務標準化、模塊化和流程化管理。部分銀行已經開始積極探索實施項目團隊積分考核機制,前、中、後臺高效協調、有效制衡的組織架構初步建成。

    二是銀行業風險管控和抵禦能力大幅提升。具體有以下三個方面:第一,風險管理制度邁向完備。有關制度規則除覆蓋信用風險、市場風險、操作風險三大傳統風險之外,更延伸到流動性風險、聲譽風險、國別風險、戰略風險、法律風險和IT風險等領域。資本與風險和信貸增長科學挂鉤的機制已基本形成。第二,現代風險管理技術實現質的飛躍。整個風險管理已從只重表內轉向表內外並重和並表核算管理,從關注單一客戶的風險轉向關注組合風險、控制行業集中度風險,從簡單定性判斷風險轉向定量與定性判斷相結合,從主要依靠個人經驗轉向同時注重專業研判與模型測算。第三,“以豐補歉”的風險抵補機制建設成效顯著。銀行機構紛紛高度重視建立科學可行的長期資本補充規劃。目前,大型銀行通過內部積累和外部融資補充資本的比例分別約佔60%和40%,並積極建立逆週期資本緩衝機制。充分運用形勢較好時期的經營成果盡可能核銷不良資産,並根據潛在風險變化情況及早計提和調整計提撥備,為未來行為提供明確的指引信號。隨著各項改革的深入推進,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機構不良貸款餘額和比例從2002年底的近3 萬億元和1/3左右,下降到2011年6月末的7000多億元和1.68%。商業銀行平均資本充足率從2003年底的近-3%提升至目前的12%以上。商業銀行及農村信用機構平均撥備覆蓋率從2002年底的不到7%提高到2011年6月末的165%,風險抵禦和損失吸收能力明顯增強。此外,操作風險防範長效機制建設也取得顯著成效,銀行業金融機構案件數量和涉案金額已從2005年的1200多件和50多億元,下降到近兩年平均120件和10億元左右,降幅分別高達90%和80%左右。2010年銀行業金融機構每百萬元資産涉案金額5.35元,每千個營業網點案發數0.5件,已達到國際良好水平。正如去年國際貨幣基金組織和世界銀行對華開展“金融部門評估(FSAP)”中壓力測試結論所言,“中國銀行體系可承擔一系列單風險因素帶來的衝擊”。

    三是銀行業發展模式深刻變化。重點變化如下:第一,更加注重回歸服務實體經濟的職能定位。近年來,在監管引領下,銀行業始終堅持探索支持實體經濟平穩健康發展與有效防控風險之間符合客觀規律的平衡點,始終堅持探索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豐富的金融需求與加快自身發展方式轉變的良性互動機制,始終堅持探索更好發揮銀行業優化社會資源配置、支持經濟平穩健康科學發展的路徑。對“三農”、小企業、戰略性新興産業等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明顯加大,基礎金融服務均等化程度顯著提高,已經實現全國鄉鎮基礎金融服務的全覆蓋。第二,中間業務取得長足發展。商業銀行服務由單一的櫃面渠道發展為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移動POS等多種渠道,由簡單的存貸匯發展為能夠開辦理財業務、投行業務、託管業務、代理業務、財務顧問、貴金屬業務等的金融超市。這使我國銀行業主要依靠利差的盈利機制悄然轉變。銀行業金融機構也更加重視對成本的科學管理和控制,如對資本利潤率(ROE)、資産利潤率(ROA),以及風險抵扣後的資本回報率(RAROC)和經濟附加值(EVA)這些概念,從最初不甚了了到廣泛應用於業務和經營的指導。這為推動銀行業金融機構構建向成本要效益、向管理要盈利的長效機制打下了基礎。更重要的是,銀行中間業務的快速發展,對改變過度依賴利差、單純地衝規模的傳統發展模式,實現戰略轉型、改革發展正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截至2010年底,銀行業在資産總量較2003年底增長3倍、貸款增長2倍的情況下,稅後利潤增長約27倍;資産利潤率超過1%,約為2003年的10倍,達到國際良好銀行水平。在2011年已經發佈的多家銀行半年報中,中間業務收入均實現了大幅增長。

    隨著改革的持續推進,我國銀行業的國際形象和競爭力已經實現重大提升。當前全球市值排名前10大銀行中,4家中資銀行榜上有名,而且工商銀行獨佔鰲頭,即使金融危機加劇時也是如此。2011年,英國《銀行家》雜誌以一級資本和業績表現為基礎的全球前1000家銀行排名中,來自中國的銀行從2003年的只有15家上榜增加至101家,成為上榜銀行數目第三多的國家。

    二、審慎應對潛在重點風險取得明顯成效

    當前,大家普遍關心地方政府融資平臺貸款、房地産貸款、影子銀行業務等領域的潛在風險,以及民間融資活躍等問題。對於這些領域,黨中央國務院以及銀行業監管部門很早就有了前瞻預判,採取了行之有效的措施,總體風險是可控的。

    一是中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風險總體可控。多年來,我國地方政府通過平臺等多種方式融資,在推動經濟與社會發展方面取得了積極成果。特別是在應對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衝擊過程中,為刺激經濟迅速復蘇及公共事業大發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當然,不可否認,由於地方政府融資平臺等存在管理不規範不審慎、監督機制缺失等問題,也埋下了一些風險隱患。

    其實,銀監會從2003年就開始持續關注所謂的銀政合作和“打捆貸款”,並及時進行風險提示,風險敞口得到有效遏制。2008年國際金融危機爆發以來,銀監會更是將其作為防範系統性和區域性風險的重中之重,主動會同相關部門認真研究制定平臺貸款清理規範政策,摸清平臺貸款風險情況。從去年至今,銀監會按照“降舊控新”的精神,依據“逐包打開、逐筆核對、重新評估、整改保全”的清理原則,認真推進平臺貸款補正合同、追加有效抵質押物、增提撥備、提高資本佔用成本,以有效降低風險。其中很重要的一點就是,要通過科學機制,讓風險早暴露、早發現、早度量和早干預,防患于未然。

    在黨中央國務院的正確領導下,經過多方共同努力,情況發生了很大變化。從債務規模看,截至2010年末,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餘額共計10.7萬億元,約相當於2010年GDP的26.9%,加上佔GDP17%的中央財政國債餘額和約佔GDP6%的政策性金融機構發行的金融債券等,我國總體的公共部門債務率在50%左右,仍在60%的預警線以下,遠低於發生債務危機的歐美國家。從債務結構看,10.7萬億元的地方政府性債務中確有80%是銀行的貸款,經過我們的工作,大凡自身産生的現金流能夠覆蓋貸款本息的,均轉為按正常商業貸款運作;剩下的仍按平臺管理,不允許賴賬,由平臺對應的政府負責,配合債權行對相關債務補正合同和完善抵質押條件。從償債條件看,我國經濟平穩較快發展的總體趨勢未變,地方財政收入總體穩定,通過自身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從中長期來看,我國各級政府的償債能力不斷提高。如,近年來全國財政收入繼續保持高速增長,2010年全年財政收入同比增長21.3%。同時,我國地方政府支出所形成的大量權屬有許多屬於有效資産,具有一定的變現能力,這些都有利於改善償債條件。

    當前,國家特別注意加強頂層設計,正在深入推進國家和地方債務管理體制機制改革,按照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要求,進一步理順各級政府間財政分配關係,健全地方財稅體系。探索將地方債務收支納入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地方政府舉債和擔保承諾行為,動態監控地方政府性債務,提高財政預算完整性和透明度,建立科學合理的“舉債—償債”管理體系。嚴格科學控制地方政府債務規模,抓緊清理規範融資平臺公司,妥善處理債務償還和保證符合條件的在建項目後續融資,是各部門的共同任務。總之,建立起大眾看得到的清晰完整的政府資産負債表,並由此建立有市場約束的直接融資機制,這才是避免風險的根本辦法。

    二是中國房地産貸款總體風險可控。我們一直堅持,中國必須保護有限的耕地資源;中國的房地産不能為賣而買。近年來,銀監會堅持認真貫徹國務院關於房地産調控的各項政策要求,努力控制房價過快上漲的勢頭,從抑制投機和投資、增加供給等方面入手,努力降低中國房地産貸款的總體風險水平。第一,對土地儲備貸款、房地産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貸款,分別提出了嚴格的監管要求和信貸標準,嚴控大型房企集團貸款風險,預先佈局高風險房地産企業風險暴露;同時,嚴格執行首套住房和其他住房差別化的信貸政策,引導民眾增進理性。在支持居民“自住性”住房消費的同時,著力抑制非理性的利用杠桿的投資和投機需求。第二,要求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決策部署,本著商業原則和審慎性要求,加大對廉租房、公租房和棚戶區改造為主的保障性住房建設支持力度,有力緩解中低端住房壓力。第三,督促銀行不定期開展房地産貸款壓力測試,根據測試結果及時做好應對預案和風控措施。

    經過不懈努力,最新的壓力測試結果顯示,我國銀行業房地産風險總體可控。這與以下幾方面因素密切相關。第一,我國銀行體系房地産信貸資産佔比相對較低。截至2011年8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産貸款(包括土地儲備貸款、開發貸款和個人住房按揭貸款)餘額為10.4萬億元,佔各項貸款的比重為19.8%,這與許多歐美銀行房地産及相關資産佔比動輒佔半壁江山的情況有很大不同。第二,我國對銀行業房地産金融衍生産品控制有效,證券化産品數量極少,其它創新如集合信託與房地産貸款餘額之比僅為4%左右,風險特徵相對簡單。第三,從房地産貸款具體結構看,目前約98%的個人按揭貸款“貸款房價比(LTV)”低於80%,按揭貸款平均“償債收入比”為33%,超過1/2的按揭貸款和開發貸款都是在2009年二季度房價重新高企之前發放的,開發貸款的平均押品比例也達到 189%,即使房地産抵押品重度壓力測試下跌40%,覆蓋率仍高於國際通行的110%標準。這些都表明我國房地産貸款總體風險可控。另外,到目前為止,包括農村信用機構在內的銀行業金融機構房地産貸款的不良率仍低於2%,不少地區繼續呈下降趨勢。

    三是從嚴防範影子銀行和民間融資相關風險。近兩年,在我國社會資金流動性整體偏緊的情況下,資金供給矛盾催生了各類借道理財和所謂“創新”的影子銀行活動,同時民間借貸市場也日趨活躍。對此,銀監會持續予以了高度關注,並取得了明顯成效。第一,堅持直接監管為主、間接監管為輔,從機制和源頭上打消影子銀行業務監管套利動機,防範風險傳遞。督促銀行業金融機構在業務創新過程中,認真貫徹“成本可算、風險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原則。堅決清理規範銀信合作業務,對於商業銀行承擔風險的,必須及時將銀信合作業務表外資産轉入表內,並計提相應撥備和資本;信託公司承擔風險的,信託公司也必須比照同商業銀行相同的要求計提風險資本。堅持對資産證券化、回購以及其他表外業務加強審慎管理。第二,堅持“隔離風險”、“疏堵結合”,綜合治理民間借貸。明確要求銀行業金融機構與民間借貸之間設立嚴格的“防火墻”,嚴防風險向銀行業體系轉移。加強“三個辦法、一個指引”的執行力度,杜絕信貸資金流入民間借貸市場。堅決打擊高利貸、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行為,嚴防民間融資成為詐騙、洗錢、炒賣外匯等非法活動的“溫床”。同時,探索按照市場規律疏導規範民間借貸,引導其陽光化、規範化發展。第三,堅持大力支持小微企業和“三農”發展,對反擊通脹作出直接貢獻。銀監會始終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堅持商業可持續和積極履行社會責任並重,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業和民營經濟發展,推進創新活力,鞏固就業成果。如,及時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通過設立專營機構、建設“六項機制”等方式,推動加強小企業金融服務。截至2011年6月末,小企業貸款餘額近10萬億元,佔全部企業貸款餘額的29%,增速比全部貸款增速高9個百分點,已連續三年實現“兩個不低於” 目標要求(小企業貸款增速不低於全部貸款平均增速,增量不低於上年)。銀監會一直將推動農村金融改革發展作為工作重點之一,不斷推動農村信用社深化改革,大力推動新型農村金融機構建設,督促指導銀行業金融機構按照商業原則持續加大“三農”信貸投入,紮實推動基礎金融服務空白鄉鎮全覆蓋等工作,努力改善“三農”金融服務,提高基礎金融服務均等化水平。截至2011年6月末,銀行業金融機構涉農貸款餘額13.40萬億元,佔金融機構本外幣各項貸款餘額24.5%,增速比全部貸款增速高9.9個百分點。

    回顧過去,在促進銀行業持續穩健發展方面,我們有兩點深切體會:一是始終堅持引導銀行業服務實體經濟;二是始終不受國際有毒創新所惑,堅持審慎、風險為本的持續監管。

    展望未來,我們將引導中國銀行業積極推動第二版、第三版巴塞爾協議同步實施,借鑒國際金融監管之教訓與經驗,不斷完善我國銀行業審慎監管制度,同時不斷促進信用文化和服務水平的提升,維護我國銀行業體系長期穩健和良好信譽,以此來支持國民經濟又好又快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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