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8日,記者從安徽省政府法制辦獲悉,安徽省對有關徵地拆遷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的專項清理已基本完成。全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共廢止、修改有關徵地拆遷的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200余件。
去年5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進一步嚴格徵地拆遷管理工作切實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緊急通知。今年1月,國務院公佈《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為保證法制統一和政令暢通,從源頭上防範化解矛盾,安徽省自今年8月初起啟動專項清理工作,按照“誰制定、誰清理”原則,對安徽省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中與國家徵地拆遷制度規定相抵觸或不一致的部分,該廢止的廢止,該修改的及時進行修改。
截至目前,全省各級政府及其部門共廢止有關徵地拆遷規範性文件228件,修改有關規範性文件51件。淮南市廢止有關徵地拆遷的市政府規章1件。省政府發佈的《安徽省城市房屋拆遷管理辦法》目前正按立法程序予以廢止,同時啟動安徽省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辦法立法工作。有關部門要求,今後安徽省凡制定有關徵地拆遷的規範性文件,應當加強合法性審查,開展社會穩定風險評估,嚴格按照程序報送備案,切實加強監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