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11月15日至 2012年1月15日,青海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聯合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公安廳、省總工會等單位在全省範圍內集中開展為期2個月的農民工工資支付情況專項檢查,確保農民工按時足額拿到工資。
此次檢查範圍包括:各類使用農民工的用人單位,特別是使用農民工較為集中的建築施工、交通施工、電網建設、加工製造、餐飲服務及其他中小型勞動密集型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等。主要檢查用人單位按照工資支付有關規定按時支付農民工工資以及遵守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情況,嚴厲打擊惡意欠薪和欠薪逃匿等行為,切實維護廣大農民工的合法權益。
檢查期間,對存在拖欠工資問題的用人單位,有關部門將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等有關規定,責令其改正,對拒不改正的,將嚴厲處罰。對拖欠、剋扣農民工工資數額大、時間長、推諉扯皮、性質惡劣的用人單位,在依法進行處理的同時,還要按照《勞動保障監察條例》向社會公佈曝光。對惡意拖欠、情節嚴重的,可依法責令停業整頓、降低或注消資質,直至吊銷營業執照,並對有關人員依法予以制裁。(記者 葉文娟 通訊員 梁生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