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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強化校車管理確保中小學生和幼兒交通安全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1年11月22日 09時26分   來源:吉林日報

    11月18日,吉林省長王儒林就“甘肅幼兒園校車與大貨車相撞事故”作出批示:要立即在全省開展對中小學生和幼兒園上下學乘車安全排查,強化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11月19日,省公安廳召開專題會議,對交警部門迅速開展校車安全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緊急部署。會議提出,要認真借鑒教訓,在前一階段整治校車工作基礎上,配合教育部門,在全省立即組織開展校車安全的專項集中整治活動。嚴厲打擊手續不全、無資質車輛、無資質駕駛人接送學生的行為,以及超員、超速、疲勞駕駛的違法違規行為。要結合“三超一疲勞”專項整治行動,消除各種隱患,尤其對城鄉接合部和偏遠農村用各種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堅決取締。同時,加大宣傳力度,確保不出問題。

    近幾年,省委、省政府以及省公安廳高度重視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工作,在充分調研基礎上,採取了切實可行的措施,逐步建立起職責權利明確、規範有序運行、滿足實際需要的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交通安全管理機制,幾年來,沒有發生學生傷亡事故,確保了中小學生上下學交通安全。

    為貫徹落實好省政府和省公安廳要求,全省組成9個組,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重點檢查工作機制建立情況、工作方案及實施辦法制定情況、接送中小學生和幼兒上下學車輛配置進度、車輛規範化管理、政策支持、交通安全教育情況。年底前,對全省市(州)、縣(市、區)進行綜合考評。對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生班車座位擁有率、財政投入水平、縣(市、區)政府和相關部門努力程度、安全事故等方面,進行了細化、量化考核,根據考核結果評定等級,分A、B、C、D四級,按照考核評定級別提出資金獎補建議。

    組織開展為期3個月的校車安全整治活動,集中開展學生和幼兒接送車輛排查和檢驗。公安、教育行政、安全監管部門,要聯合組織排查檢驗。對照《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第2號修改單規定的標準、《校車標識》和《專用小學生校車安全技術條件》集中進行檢查,對不符合標準的車輛,強制其退出。集中開展學生接送車輛駕駛人資質審驗。集中審查轄區內學生接送車輛駕駛人的駕駛資格和安全駕駛資歷。對駕駛人不具備相應準駕車型3年以上經歷、最近3年內有記滿12分記錄,以及發生過致人傷亡交通責任事故、飲酒和醉酒後駕駛的, 一律禁止駕駛學生接送車輛。集中整治學生接送車輛交通違法行為。加強學生上下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道路的巡邏管控,嚴格整治學生接送車輛超員、超速、酒後駕駛、假牌假證、無牌無證以及報廢車、不符合安全技術標準車輛搭載學生等交通違法行為。繼續加大對縣鄉道路的巡邏管控力度,堅決取締低速載貨汽車、三輪汽車、拖拉機等非客運機動車接送學生。推動學校落實交通安全管理責任。督促學校校長、幼兒園園長,嚴格落實內部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對校車安全做到親自檢查、親自安排,堅決杜絕各類隱患車輛上路運行。指導中小學校設立交通安全管理員,專職對學生接送車輛運送學生的情況進行查驗。

    大力開展校車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形成關注校車安全的社會氛圍。(金鑫夏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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