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12月14日),全省貫徹實施《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座談會在濟南召開,省委副書記、省長姜大明會前作出批示,省委常委、副省長孫偉出席會議並講話。
姜大明在批示中指出,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對貫徹《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非常重視,做了大量宣傳培訓工作,為這部規章實施打下了堅實基礎。希望再接再厲,做好山東省“行政程序年”的各項工作,堅持依法行政,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為我省加快建設經濟文化強省、實現富民強省新跨越創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孫偉在講話中強調,要認真學習貫徹姜大明省長有關批示精神,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明年的“行政程序年”工作,切實抓好《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的貫徹實施,並以開展“行政程序年”活動為總抓手,全面推進我省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設。各級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要進一步強化行政程序意識,克服怕麻煩的思想認識,按程序規範行政行為。領導幹部要帶頭執行行政程序,作決策、辦事情都要符合法定程序。各級各部門要繼續加強宣傳和組織領導,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及時總結各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確保“行政程序年”取得實實在在的效果。要把貫徹實施《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與《行政強制法》的實施和行政復議委員會試點工作緊密結合起來,努力推動全省依法行政、法治政府建設再上新水平,為經濟社會平穩較快發展提供良好的法治保障。
《山東省行政程序規定》今年6月22日以省人民政府令的形式公佈,將於2012年1月1日起施行,該規定重點對行政決策、規範性文件制定、行政執法程序等作了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