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國林業改革取得重大進展。其中,集體林權制度改革明晰産權任務已基本完成,國有林場改革開始在7省進行試點,重點國有林區改革明年將啟動試點。
2008年全面鋪開的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目前已完成確權集體林地26億畝,佔全國集體林地總面積的95%;發證面積22.65億畝,佔已確權林地總面積的87%,8379萬農戶拿到了林權證。同時,配套改革逐步深入,扶持集體林業發展的財政、金融、社會服務等政策措施不斷健全完善,26個省(區、市)林權抵押貸款456億元,21個省(區、市)森林保險投保面積3.9億畝、保費4.3億元。農民林業專業合作經濟組織達10萬多個,縣級以上林權管理服務機構達980多家。各地大力發展林下經濟,全國2550多個林改縣,農民林業收入佔人均年收入的比重由2009年的12.96%提高到目前的20%以上,許多林業大縣林業收入佔到農民純收入一半以上。
國有林場改革中央支持政策已初步明確。近日,國家林業局、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聯合發出通知,在河北、浙江、安徽、江西、山東、湖南、甘肅7省開展全國國有林場改革試點。試點工作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統籌兼顧、突出重點,以人為本、保障民生,中央指導、地方負責的原則,試點的主要內容是,探索新的森林資源管理體制,創新生態公益型林場、商品經營型林場的經營機制,解決歷史遺留問題。試點將在2年內完成。同時,我國首個《國有林場管理辦法》也于近日頒布實施。
重點國有林區改革方面,正在進一步完善指導意見,明年將選擇在改革基礎條件好的地區或單位啟動改革試點。
國家林業局局長賈治邦表示,深化林業改革、消除體制機制性障礙,是林業轉變發展方式、提高質量效益的根本途徑。今後一個時期,是全面推進林業三大改革的關鍵期、攻堅期。集體林改明年將全面完成確權到戶和基本完成林權證發放任務,進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扶持林農充分利用27億畝集體林地,培育森林資源,發展林下經濟,通過科技進步和精耕細作,儘快使林地畝均産出提高到與耕地相當的1000元,實現生態保護與增收致富雙贏。國有林場改革爭取在“十二五”時期全面推開,使4500多個國有林場的潛力得到充分釋放。抓住國家實施天然林保護工程二期等有利契機,大力推進重點國有林區改革,力爭再現昔日輝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