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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財政積極開展“小金庫”治理工作顯成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1月29日 10時18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編者按:近年來,各級財政部門根據上級工作部署,在開展治理黨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小金庫”、社會團體和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小金庫”專項工作中,注重制度建設,圍繞源頭治理、堵疏結合、懲防並舉、標本兼治的目標,深入推進防治“小金庫”工作,進一步完善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長效機制,取得了明顯成效。

    廣西:開展“小金庫”專項治理檢查驗收工作

    為全面總結2009年以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進一步檢驗和鞏固治理工作成效,確保3年來專項治理各項任務圓滿完成,根據《2011年廣西壯族自治區“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實施方案》的要求,在2011年“小金庫”專項治理進入總結驗收的最後關鍵時期,廣西“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將於2011年11月28日—2012年1月10日在全區範圍內開展對各級各部門2009年以來專項治理工作情況檢查驗收。

    此次檢查驗收的目的是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2009年以來“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情況、取得的成效,總結各地好的經驗做法,深入了解核查和分析各地治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為全面總結2009年以來全區治理工作情況以及開展全區治理工作的總結表彰掌握第一手資料,為做好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工作提供決策參考。

    此次檢查驗收的內容主要包括2個方面:一是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包括2009年以來治理工作組織領導、機構人員、經費落實情況,動員部署、宣傳發動、組織實施情況,整改落實情況,長效機制建設情況,報表、簡報、信息等資料報送情況,舉報受理、核查和答覆情況等。二是治理工作總體成效,即結合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對各地各部門3年來治理工作總體成效進行綜合分析和評價。

    對自治區14個設區市及所轄縣(市、區)的檢查驗收主要採取各市自評與自治區檢查驗收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各市治理辦在對全市3年治理工作開展情況及成效進行綜合自評的基礎上,自治區治理辦派出核查驗收組對各市有關材料和自評結果進行核查驗收,並按不少於30%的比例對所屬的部分縣(市)自評情況進行現場抽查。對區直各單位主要通過審查2009年以來治理工作開展情況、相關文件資料報送情況等,並結合自治區治理辦重點抽查情況綜合評審的方式進行。

    經過各市自評階段、自治區現場核查驗收階段、自治區確認核查驗收結果等3個階段,整個驗收工作將於2012年1月10日結束。

    重慶:“四輪驅動”保障“小金庫”治理成果豐碩

    一是查處了大量違規違紀案件。通過對三年來對“小金庫”的查處,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社會團體發現的“小金庫”數量及金額逐年下降。

    二是掌握了“小金庫”發生和存在的規律特點。針對“小金庫”主要分佈在基層,資金來源、用途因單位性質不同而不同的癥結,有針對性開展源頭防治。

    三是維護了市場經濟秩序。治理工作提高了社會各界特別是單位領導對“小金庫”問題危害性、嚴重性的認識;推動了財政、金融和國有資産管理創新;增強了企業合法合規經營意識,有效遏制了利用“小金庫”資金進行不正當競爭和商業賄賂的行為。

    四是凈化了社會風氣。通過專項治理,遏制了鋪張浪費、奢靡腐敗等不正之風;嚴厲打擊了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等損害群眾利益行為,維護了黨和政府形象。

    福建廈門:全力推進“小金庫”治理常態化

    2011年,福建省廈門市“小金庫”治理工作在鞏固前兩年治理成果的基礎上,健全完善源頭治理的辦法和制度,進一步擴大了治理成效。

    經過三年的專項治理工作,儘管廈門市檢查糾正了許多的“小金庫”問題,查處了一批典型的“小金庫”案件,“小金庫”多發高發態勢得到有效遏制,但“小金庫”治理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和長期的工作任務。廈門將進一步落實中央的部署和要求,做好專項治理各項收尾工作,鞏固治理成果,進一步落實好長效機制建設各項工作任務,著力推進治理工作制度化、規範化和常態化。專項治理機構撤銷後,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將鞏固現有的溝通協調機制,整合資源,加強監督管理;並將進一步明確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檢查職責,推進“小金庫”監督檢查的常態化,在黨風廉政建設和日常財政檢查、審計監督中強化治理工作。

    雲南滄源:“四步走”完善“小金庫”治理長效機制

    一是加強思想教育。進一步加大對“小金庫”的界定政策和防範“小金庫”制度的宣傳工作,不斷提高制度的透明度、影響力和知曉率,把規章制度內化為道德信念和行為準則,清除“小金庫”的思想根源。切實增強法觀理念和制度意識,按制度辦事,築牢遵紀守法的思想基礎,營造人人知曉制度、人人遵守制度的良好氛圍。

    二是健全內控制度。要求各單位進一步完善內控制度,既要考慮制度本身的系統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又要兼顧相關制度之間的配套與協調,防止出現制度與制度之間相互矛盾的問題,建立和完善結構合理、相互關聯、良性互動的制度體系。

    三是完善體制機制。對不合理的體制機制進行評估、改進和完善,疏導合理需求,建立分工負責、職責明晰的體制,形成運轉協調、科學有效的機制。

    四是強化監督懲處。進一步強化財務監督、審計監督、監察監督的職責,配備監督力量,整合監督資源,加大監督投入,使監督制度落到實處。在對“小金庫”問題責成整改和嚴肅查處的基礎上,認真追究相關領導和人員的責任,確保制度落實到位。

    福建漳州:自查自糾 重點檢查 全面復查

    一是自查自糾。全市應納入“小金庫”治理範圍的部門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共有432家,全部進行自查,自查率達100%;全市自查自糾發現存在“小金庫”問題的企業共有5家,發現“小金庫”5個,“小金庫”金額253.85萬元;自查發現“小金庫”處理情況,應調已調賬務253.85萬元,應補繳已補繳稅款0.23萬元。

    二是重點檢查。全市重點檢查的部門所屬國有及國有控股企業共109家,重點檢查比例達25%,共查出違規問題單位21家,涉及金額2307.71萬元, 其中涉及“小金庫”問題2家,涉及金額176.26萬元。另處理補繳稅款22.79萬元,罰沒款2.50萬元。

    三是全面復查。全市共4132戶單位(市本級929戶,縣級3203戶)開展了“小金庫”治理全面復查工作,此次復查重新對鎮辦企業、鎮屬事業單位進行認定,將應納入未納入治理範圍的單位全部納入復查,確保復查面的100%。全面復查自糾“小金庫”戶數2戶,個數7個,涉及金額152.03萬元。

    山西平魯:治本清源 構建機制 鞏固成果

    為了進一步鞏固“小金庫”治理成果,剷除“小金庫”賴以生存的土壤,山西省平魯區堅持注重預防、糾建並舉、綜合治理的原則,積極構建和完善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制定並出臺了《2011年平魯區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實施方案》,對全區各單位防治“小金庫”長效機制建設作出明確指導。

    一是加強教育。結合“小金庫”治理工作中查處的突出問題,建立健全防治“小金庫”教育防範機制。把防治“小金庫”的教育納入反腐倡廉建設總體格局,將防治“小金庫”與領導幹部廉潔從政和財經紀律教育有機結合,切實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和有效性。

    二是完善制度。全面總結“小金庫”治理工作經驗,深入剖析産生“小金庫”的原因,找準容易滋生“小金庫”的重點環節,進一步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和內部控制制度,加強源頭治理。建立健全責任制,提高制度執行力。

    三是深化改革。推進國庫集中收付、政府採購制度改革,規範財政資金支付方式,減少財政資金使用上的“跑冒滴漏”。推進事業單位財務管理制度改革,規範事業單位財務收支管理。推進“收支兩條線”管理改革,完善非稅收入特別是國有資産收益監管機制。推進津貼補貼管理制度改革,規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企業收入分配秩序。推進社會團體資産財務管理制度改革,切實加大對社會團體資産財務的監督管理力度。

    四是強化監督。建立完善監督檢查機制,加強對權力運行的監督制約,把黨內監督、群眾監督和行政監察緊密結合,增強監督的整體合力。推行陽光操作,健全責任追究和案件移送制度,嚴肅對違法違規責任人的處理。

    安徽黃山:“小金庫”治理要做到制度、管理、監督“三位一體”

    為進一步鞏固“小金庫”治理成果,加強內控監督機制,建立健全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安徽省黃山區從銀行賬戶開設、票據管理、非稅收入、國有資産處置、財務核算入手,建立健全制度、管理和監督“三位一體”的長效防治機制。  

    一是規範票據監督管理。各單位必須使用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發放、核銷的政府非稅收入票據,從源頭上規範部門和單位收費行為。加大對收費項目、收費範圍、收費標準的審核,防止違法收費和“白條”收費不入賬形成“小金庫”。

    二是加強非稅收入監管。構建全區政府非稅收入收繳管理信息系統平臺,規範和完善政府非稅收入收繳方式,實現“以票管收、以查促收”的新型管理模式,確保各項非稅收入及時、足額入庫,做到應收盡收。

    三是完善行政事業單位經營性國有資産監管。整合資産運作,將資産管理與預算管理、財務管理結合起來,盤活國有資産,提高國有資産使用效益。

    四是嚴格預算單位實有資金賬戶管理。進一步加強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審批、備案管理制度,從嚴控制新開賬戶,對全區行政事業單位所有帳戶進行了一次清理,規範工會等賬戶管理,強化日常動態管理。

    五是強化風險防控,建立內審互查機制。區財政局各科室與各鄉鎮財政所每年對各項專項資金、預算資金、非稅收入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國庫支付中心集中支付管理情況以及鄉鎮財政所經費使用以及科室、財政所會計基礎工作和內部控制制度等情況進行內部互審,做到“小金庫”治理不留“盲點”,管理不留“死角”,徹底剷除“小金庫”産生的土壤。

    寧夏吳忠:“以票控費”從源頭治理“小金庫”

    一是安裝非稅收入電子收繳管理系統。對單位的非稅收入票據入庫、購領、使用、繳銷實現全過程電腦監管,及時反映和監督收入組織狀況。

    二是實行代開票制度。對收費項目少、金額不大,而上非稅系統有難度的單位,由財政票據管理科室實行代開票;對一些單位接受少量捐贈款而必須開票的,也由財政票據管理科室代開,有效地制止了行政事業單位亂收費和拉贊助的行為。

    三是建立財政票據年檢制度。明確規定票據領用單位購領的上年度的所有票據都必須接受年檢,年檢時,對超範圍、超標準使用票據,轉讓、出借、相互串用票據等問題進行重點檢查,督促收費單位對收取的款項及時足額繳入財政。

    四是對有可能産生“小金庫”的現象進行專項檢查。嚴格檢查有無利用違規收費、罰款及攤派設立“小金庫”;用資産處置、出租收入設立“小金庫”;以會議費、勞務費、培訓費和諮詢費等名義套取資金設立“小金庫”;經營收入未納入規定賬戶核算設立“小金庫”;虛列支出轉出資金設立“小金庫”;以假發票等非法票據騙取資金設立“小金庫”;上下級單位之間相互轉移資金設立“小金庫”等現象,從源頭上制止亂收費和“小金庫”問題。

    廣東新會:源頭治理 加強教育 責任追究 依靠群眾

    一、深化財政制度改革,源頭治理腐敗。一是加強部門預算。摸清行政事業單位資産家底,細化預算編制,制定科學合理、切合實際的定員定額標準。二是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大力清理行政事業單位的銀行賬戶,徹底解決公款私存、賬外設賬、多頭開戶等問題,全區59個一級部門預算單位已全部納入國庫集中支付。三是全面實施政府採購制度。加強政府採購方面的培訓和宣傳解釋工作,保證政府採購政策的貫徹執行;加強對評審專家、供應商、採購代理機構和採購方式及資金的管理,推進政府採購工作的制度化、規範化和法制化。四是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管理。加強收費項目管理,健全票據管理制度,將非稅收入全部繳入國庫或財政專戶管理,據實納入部門預算。五是落實惠農政策。堅持實行財政惠農補貼資金通過銀行轉賬支付農民和公示措施,確保惠農政策落到實處。

    二、加強警示教育、普及法規知識。進一步完善“小金庫”治理工作公示制,在政府信息網公告“小金庫”專項治理工作方案、投訴受理電話、電子郵箱,並在區財政局、公資辦、民政局等部門設立投訴信箱,檢查組進點時,還一律在被檢查單位顯眼位置張貼通告,增加檢查工作透明度,加強警示作用,強化有關人員特別是單位主要負責人的政策法制觀念,增強抵制“小金庫”的自覺性和主動性,使設立“小金庫”違紀、違法、易誘發職務犯罪的觀念深入人心。通過多方位的教育,警鐘長鳴,從思想深處築牢拒腐防變的堤壩。

    三、加大查處力度,嚴格責任追究。區紀檢、監察、審計等職能部門進一步強化監督檢查的力度,把查隱患、堵漏洞、促整改作為治理“小金庫”一項經常性的工作常抓不懈,不斷加大執法力度,對私設“小金庫”行為,堅決查處。同時,建立全程監控程序,將財政監督檢查工作寓于預算編制執行的全過程,由事後監督轉變為事前、事中、事後的監督檢查相結合,由專項監督檢查轉變為日常監督檢查與專項監督檢查並舉,個案解剖與重點檢查並行相結合的監督模式。

    四、健全舉報制度,廣泛依靠群眾。針對“小金庫”隱蔽性強、情況複雜、直接檢查往往不易發現、最有效的辦法是內部知情者舉報等特點,建立健全舉報制度,廣泛發動社會群眾舉報私設“小金庫”現象。區財政局加強來信來訪管理,認真做好信訪舉報的受理工作,建立舉報登記和查處督辦制度,指定專人負責,做到件件有交待、事事有著落,同時,認真執行信訪工作保密制度,切實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對打擊報復舉報人的,將依法依紀移交有關部門從嚴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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