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9日,國土資源部、發展改革委、科技部、財政部在京聯合召開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動員部署電視電話會議,發出在全國範圍進行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的總動員令。國土資源部部長、黨組書記、國家土地總督察徐紹史在講話中指出,要充分認識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的重大意義,準確把握戰略行動的核心要求,加強統籌協調,創新管理模式,持續不斷地推進找礦突破戰略行動。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汪民主持會議並宣讀了《國務院辦公廳關於轉發國土資源部等部門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2011~2020年)的通知》。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科技部副部長王偉中、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出席會議並講話。河南省副省長張大衛、雲南省副省長劉平、青海省常務副省長徐福順在分會場發言。
徐紹史在動員講話中強調,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是中央為保障現代化建設全局而作出的重要戰略決策;是努力提高資源保障能力的重大舉措;是確保我國經濟社會平穩健康發展,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必然選擇;是加快將礦産資源優勢轉化為經濟優勢,促進區域經濟發展的有效途徑。他要求,要牢牢把握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的核心要求。一是要進一步明確戰略行動的目標任務。加強基礎地質調查研究,以油氣、鐵、銅、鋁、鉀鹽、鉛鋅、金以及頁巖氣等資源的勘查為重點,加強礦産資源節約與綜合利用。二是堅持“公益先行,商業跟進,基金銜接,整裝勘查,快速突破”的地質找礦新機制,準確把握各環節的內涵。三是打造以市場機制為導向的制度平臺。這個平臺應當是找礦投入的平臺,實現資源、資本、企業、地勘單位的良性互動,發揮多方面找礦優勢和積極性;應當是利益共享的平臺,通過完善相關政策措施,統籌各方利益,維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做到投資有效益,找礦有激勵,地方有收益;應當是政策完善的平臺,礦政管理要為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保駕護航,找礦突破戰略行動要為礦政管理完善提供實踐基礎。
徐紹史提出,要堅持找礦突破的改革創新。一是要充分估計找礦突破的難度,正視困難。找礦突破戰略行動提出了超常規的任務目標,採用全新的思路與組織形式,對技術手段的要求更高,還要協調各方利益等,這些困難都要通過改革、探索來尋求解決的辦法。二是要看到良好的條件,堅定信心。良好的條件主要表現在:我國資源潛力大,地質找礦工作基礎好,市場逐步發育健全。三是要堅持深化探索創新。要遵循市場經濟規律和地質工作規律,合理佈局;要堅持並完善新機制,地質找礦各個環節的銜接需要在實踐探索當中不斷細化、實化和具體化;要深化改革,加強礦業權市場建設,加強監管和服務,特別是要加強市場誠信體系建設;要創新技術,加強綜合研究,創新地質成礦理論,注重應用新理論、新技術、新方法和新裝備,加強人才培養,依靠科技進步來推動找礦突破戰略行動;要統籌兼顧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妥善處理好礦産資源開發與保護的關係,妥善處理好礦業開發企業和地方政府及民眾的關係,妥善處理好開源和節流的關係。
徐紹史強調,要加強統籌協調,創新管理模式。一是要建立部委協調、部省聯動的運行機制。按照國務院統一部署和要求,國土資源部、發改委、科技部、財政部共同建立部際協調機制,統一規劃部署和組織實施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國土資源部牽頭組織實施,加強組織協調和指導監督,加強專業技術工作的指導和服務;發改委加強産業政策指導,並在中央公益性地質調查技術裝備建設方面給予必要的投入保障;財政部負責公益性地質找礦工作的穩定投入,加強資金使用監管,完善礦産資源收益分配製度;科技部負責加大對地質找礦科技工作的支持。各省(區、市)人民政府應加強對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的領導和組織協調,確保有相應的穩定機構、專職人員組織協調和管理,在公益性地質工作的安排、整裝勘查、財政投入、資金銜接方面,部省要加強聯動,而且要支持地勘單位的改革發展,為找礦突破戰略行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二是積極主動服務與嚴格規範管理密切結合。國土資源部要推出礦業權設置方案制度,每年發佈整裝勘查的指南,中國地質調查局要跟蹤服務,進行指導;各省(區、市)政府和主管部門要規範財政支出並做出相應的安排,規範礦業權管理、持續推進資源整合和礦業秩序整頓工作。三是要勇於實踐探索管理模式。建立資源、資産、資本三位一體和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的綜合監管模式。
會上,發展改革委副主任杜鷹、科技部副部長王偉中、財政部副部長張少春分別發表講話,表示將全力支持找礦突破戰略行動,並提出相應的政策措施。河南省副省長張大衛、雲南省副省長劉平、青海省常務副省長徐福順在分會場發言,介紹了本地區落實找礦突破戰略行動綱要的主要做法和經驗,提出了今後工作的目標任務、組織實施措施等。
國土資源部黨組成員、副部長贠小蘇、徐德明、張少農、王世元,部黨組成員、中紀委駐部紀檢組組長王壽祥,部黨組成員、國家土地副總督察甘藏春,部黨組成員、總規劃師胡存智,部總工程師鐘自然,全國工商聯、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國務院僑務辦公室、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有關負責人出席了會議。國土資源部有關司局、中國地質調查局及在京直屬單位、部屬其他單位負責人及部機關全體幹部職工,中央管理的地勘單位、國有企業和民營企業、院校和科研單位、協會和學會負責人,有關院士和專家參加會議。會議還在各省(區、市)、計劃單列市及有條件的市(地)、縣(市)設1642個分會場。各級政府分管負責人、副秘書長,各級國土資源、發展改革、科技和財政等相關部門主要負責人,地方主要礦業企業、地勘單位負責人及各級國土資源主管部門全體幹部職工等6萬餘人在分會場參加了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