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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將實施新的共有産權保障房(經適房)準入標準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2月17日 09時46分   來源:解放日報

    3月1日起,上海將實施新的共有産權保障房(經濟適用住房)準入標準。本次共有産權保障房準入標準的調整,有別於2010年、2011年單一地放寬收入和財産限額,通過針對性地大幅放寬戶口年限、收入限額等準入標準,上海市住房困難的大齡結婚家庭、青年職工以及引進人才等群體將成為主要受益對象。具體包括:

    ——戶口年限。原標準規定,申請共有産權保障房需具有上海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7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區(縣)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5年。此次大幅放寬共有産權保障房的戶口年限要求,具體標準為:申請家庭成員具有上海市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3年,且在提出申請所在地的城鎮常住戶口連續滿2年(即申請時戶口落在本處住房連續滿2年)。

    ——收入和財産限額。3人以上申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額調整為6萬元 (月均5000元)、人均財産限額調整為15萬元。對2人及以下申請家庭收入和財産限額的上浮系數由10%調整為20%,即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額為7.2萬元(月均6000元),人均財産限額為18萬元。有關部門提醒市民注意,家庭的收入和財産情況不僅關係到申請資格,也關係到購房支付能力。從全市面上推開情況看,市民在申請共有産權保障房時,應當充分估量家庭的經濟承受能力、貸款申請資格、原住房置換等實際條件,做到量力而行。暫時無力購買共有産權保障房的,可選擇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賃住房等其它住房保障渠道解決住房困難問題。

    ——單身人士年齡。原標準規定,單身人士單獨申請共有産權保障房,無論男女,均需年滿30周歲。據市民反映,男女在國家規定的晚婚年齡和上海市居民平均初婚年齡上有所差異,在單身申請年齡上也應有所體現,這些意見具有合理性,因此對女性單身申請人士年齡適當放寬,使政策更加人性化,具體標準為:單身人士單獨申請共有産權保障房,男性須年滿30周歲、女性須年滿28周歲。

    目前,市房管局已部署各區(縣)從3月份起啟動2012年的申請供應工作,執行此次新的準入標準。各區(縣)將結合實際情況,分步開展新一輪的諮詢和受理。黃浦、徐匯、長寧、虹口、閔行、青浦等區已確定在三月中旬陸續啟動,其他各區(縣)也在積極準備,將及時跟進,具體信息市民可至所在街道(鄉鎮)的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了解。

    在房源供應上,今年新籌措的房源主要有閔行浦江魯匯基地、浦東周康航拓展基地、松江泗涇拓展基地、嘉定雲翔基地等項目。有關部門昨天表示,今年新籌措的房源,由於近兩年土地徵用及開發建設成本上漲等因素,住房價格與以前供應的房源相比將有一定提升,部分項目的地理位置也會相對較遠;其次,少量2011年兩批次供應後的多餘房源,鋻於一年多來的財務成本增加,價格也會有所調整。目前,各基地正在抓緊房源後續建設,大力推進完善交通、商業、衛生、教育等生活配套設施;房屋管理部門和價格管理部門,正在抓緊制訂房源供應的定價方案。(記者 張奕)

普通住房標準政策調整主要內容

    普通住房標準調整

    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內環線以內低於33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低於20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低於160萬元/套

    交易環節稅收優惠

    契稅 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屬家庭唯一住房,減半徵收契稅(減半後稅率為1.5%);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屬家庭唯一住房的按1%稅率徵收契稅

    營業稅 個人將購買超過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個人轉讓普通住房按照規定繳納稅收

   又訊:

    上海自3月1日起,調整普通住房標準。普通住房標準調整後,上海市交易環節的普通住房將大幅度增加,特別是外環外,價格標準調整幅度達到63%,更多居民合理、自住性需求可享受優惠稅收政策。

    根據昨天公佈的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市規劃國土資源局、市財政局、市地稅局聯合印發的 《關於調整上海市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可以享受優惠政策的普通住房應同時滿足以下條件:五層以上(含五層)的多高層住房,以及不足五層的老式公寓、新式里弄、舊式里弄等;單套建築面積在140平方米以下;實際成交價格:低於同級別土地上住房平均交易價格1.44倍以下,坐落于內環線以內的低於330萬元/套,內環線與外環線之間的低於200萬元/套,外環線以外的低於160萬元/套。此次確定上海市普通住房標準的方法沒有變化,即按照二環三區域(內環內、內外環間,外環外)套均總價、容積率和面積標準確定上海市普通住房標準,調整的是其中的價格標準。

    有關負責人昨天表示,此次調整前執行的標準至今已過三年,期間上海市住房市場價格和物價都發生了較大的變化,普通住房佔比下降,適時調整使之更加符合市場實際是政府的一項例行管理工作。同時,調整標準有利於在交易環節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應,也有利於引導中低價位、中小套型的普通商品住房開發建設。

    普通住房在交易環節可享受的優惠稅收政策具體包括:一是契稅,對個人購買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 (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唯一住房的,減半徵收契稅(減半後稅率為1.5%);對個人購買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且該住房屬於家庭唯一住房的,按照1%稅率徵收契稅。二是營業稅,個人將購買超過 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營業稅(非普通住房的,按照其銷售收入減去購買房屋的價款後的差額徵收營業稅)。另外,在個人所得稅方面,個人轉讓普通住房按照規定繳納稅收。

    今年上海將繼續全面貫徹落實國家關於房地産市場調控一系列政策和措施,繼續執行住房限售政策,遏制投資投機性購房,加大普通商品房供應,支持居民合理購房需求,繼續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設籌措和供應力度,促進房價合理回歸,促進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記者 張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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