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高度重視人大建議和政協提案辦理工作,不斷增強辦理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努力提高辦理質量。2011年,共承辦建議提案15件,全部按相關要求在規定期限內辦理完畢。
2011年,審計署共承辦十一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代表建議4件、全國政協十一屆四次會議委員提案11件,內容涉及完善預算監督機制、健全生態補償機制、推進節能減排、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和經濟責任審計等當前經濟社會生活中的重要問題。為辦理好對這些建議和提案的答覆工作,審計長劉家義、副審計長侯凱分別作出批示,提出明確要求。審計署辦公廳專門制定了關於做好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辦理工作的意見,各具體承辦單位及時部署,將承辦任務落實到人,明確完成期限和注意事項。
辦理過程中,審計署注重加強與相關代表委員的聯絡溝通,並通過認真辦理答覆工作,努力促進落實這些建議和提案,推動提高審計工作水平。在辦理“關於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面臨問題的建議”答覆中,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辦、國辦關於《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審計署與中央紀委、中央組織部、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資委聯合印發了《關於貫徹實施黨政主要領導幹部和國有企業領導人員經濟責任審計規定的意見》,制定了《審計署關於深化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指導意見》,啟動了《經濟責任審計指南》起草工作,全力推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深入發展。在辦理涉及地方政府性債務問題的2件政協委員提案過程中,審計署結合去年開展的對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審計,進一步增強了審計的針對性,摸清了全國地方政府性債務的規模、結構,分析了風險和成因,提出了加強地方政府性債務管理、建立規範的地方舉債融資機制、有效防範和化解潛在風險的意見和建議,對促進經濟社會健康運行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