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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實施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11類增加到14類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3月25日 09時41分   來源:青海日報

    今年,青海省實施的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由11類增加到14類,包含了所有的地方病、慢性病和高原病,新增加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中醫治未病服務項目。這是記者3月24日從全省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會議上獲悉的。

    這14類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包括建立居民健康檔案、健康教育宣傳和諮詢、傳染病及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報告和處理、衛生監督協管、預防接種、0-6歲兒童健康管理、孕産婦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慢性病(高血壓、Ⅱ型糖尿病、慢性阻塞性肺氣腫及肺心病、風濕及類風濕)患者健康管理、重性精神疾病患者管理,以及省級擴大服務項目(地方病防控、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篩查、新生兒疾病篩查、中醫治未病服務)。年內城鄉居民規範化電子健康檔案建檔率達到90%以上。(記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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