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2年飲用水衛生宣傳周活動的通知
衛辦監督發〔2012〕41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衛生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衛生局:
為廣泛宣傳飲用水衛生知識,增強全民飲用水衛生安全意識,努力營造全社會關心、支持和參與飲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良好氛圍,按照《衛生部關於加強飲用水衛生監督監測工作的指導意見》(衛監督發〔2012〕3號)要求,決定在2012年5月13日至19日開展“2012年飲用水衛生宣傳周”活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宣傳周活動主題
2012年飲用水衛生宣傳周活動的主題確定為“關注飲水衛生,共享健康生活”。
二、活動內容
(一)舉行飲用水衛生宣傳周啟動儀式。各地要在5月13日舉行飲用水衛生宣傳周啟動儀式,營造宣傳周活動的熱烈氣氛,促進各界重視和公眾參與,推動活動深入開展。
(二)廣泛開展媒體宣傳。各地要在衛生行政部門、衛生監督機構、疾病預防控制機構等網站設立飲用水衛生宣傳周專欄,充分利用報紙、廣播、電視、網絡、手機等媒介,重點介紹飲用水衛生知識及飲用水衛生工作情況,並對廣大群眾關注的飲用水衛生問題進行解疑釋惑,引導群眾形成科學的飲用水安全理念和正確的飲用水安全行為。
(三)認真組織開展現場諮詢活動。各地要積極組織飲用水衛生專家和技術骨幹深入城市社區、農村、學校和繁華商業區,舉辦現場諮詢活動,廣泛講解飲用水衛生相關法律、法規、標準及知識。同時,可以利用已配置的檢測設備和車輛,開展現場水質快速檢測服務。
(四)暢通投訴舉報渠道。各地要發揮“12320”熱線和衛生監督投訴舉報電話的作用,積極受理群眾的投訴舉報,並給予及時處理,切實維護群眾的合法權益。同時,要認真聽取群眾對飲用水衛生相關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三、工作要求
各級衛生行政部門要高度重視飲用水衛生宣傳周活動,根據本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情況,制定本地區飲用水衛生宣傳周活動方案,並認真組織實施。要廣泛動員社會各界參與,發揮好行業協會等社會組織的支持作用,落實好宣傳周各項活動。宣傳周活動結束後,省級衛生行政部門要全面總結活動開展等情況,于2012年6月30日前將宣傳周活動方案、活動總結、統計報表(見附件1)、相關圖片資料等報我部監督局。
聯 係 人:關姍姍
電 話:010-68792984
傳 真:010-68792400
電子郵箱:hjwsjdc@163.com
附件:1. 2012年飲用水衛生宣傳周活動統計報表.doc
2. 2012年飲用水衛生宣傳周參考宣傳用語
二〇一二年四月一日
附件2
2012年飲用水衛生宣傳周參考宣傳用語
一、飲水安全你我參與,健康保障人人共享。
二、水,生命之源;水,健康之本。
三、保障飲水安全,共建和諧社會。
四、飲水衛生——點滴關愛在身邊。
五、安全飲水,健康生活。
六、關愛群眾生活,注重飲水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