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經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推薦,水利部確認在北京市平谷區等788個縣(市、區、旗)開展第二批全國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工作(水利部辦公廳《關於公佈驗收合格的全國第一批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縣和確認全國第二批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縣的通知》)。第二批全國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縣的建設期為3年,水利部將採取成熟一批、驗收一批的方式進行驗收。
水利部要求各地根據全國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總體方案,借鑒第一批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的成功經驗,認真抓好第二批水土保持監督管理能力建設的各項工作。一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保障措施。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部署、加強指導,水土保持補償費的使用安排向能力建設活動傾斜、推動各級財政資金的配套落實,定期督促檢查,建立培訓、研討和交流平臺,推動能力建設的深入開展。二是制定切實可行的實施方案。各能力建設縣要在全面、準確評價監督管理能力現狀的基礎上,制定有針對性和操作性的實施方案,確保能力建設活動有質、有量、有序、有效。三是落實縣級政府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各能力建設縣要將落實水土保持目標責任制和考核獎懲制度作為能力建設的重要內容,各省級水行政主管部門要將考核結果作為水土保持重點治理項目安排、生態文明縣評選等的重要依據。四是實現水土保持監督管理信息化。各能力建設縣要全面應用"全國水土保持監督管理系統",大力推進水土保持信息化管理。五是加強監督管理人員業務培訓。舉辦多層次、大範圍、高密度的培訓班、實現全員培訓,建立培訓上崗制度、通過培訓者優先上崗從事監督管理工作。六是著力提高水土保持方案申報率、實施率和驗收率。尤其是著力推進水土保持設施驗收工作,第二批能力建設縣的驗收率要達到7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