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5月7日召開的河南省醫患糾紛調處工作經驗交流會上獲悉,面對醫患糾紛不斷增多的現狀,河南省積極探索,勇於創新,加強醫療糾紛人民調解組織建設,目前18個省轄市都已建立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加上部分縣市,河南省醫療糾紛調解委員會總數達到45個。
據介紹,河南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現有人民調解員280人,2011年共調解醫療糾紛7957起,調解成功7162起,成功率達90%。在一年多的探索實踐中,河南省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工作形成了五種模式:以鄭州、開封、焦作為代表的模式,由當地司法局協調有關部門組成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工作經費由政府保障;洛陽模式,採取保險基金形式解決賠付金和調委會工作經費;濮陽模式,由市衛生局負責調委會的經費支出,市司法局負責指導業務工作開展;南陽模式,由調委會擔任醫院法律顧問,為醫院化解醫療糾紛;此外,傳統型的人民調解組織在化解矛盾糾紛過程中也介入了醫療糾紛調處工作。
河南省第一個醫療糾紛調解機構出現在洛陽市。當時,該市每年發生醫患糾紛達200多起,其中形成鬧事、上訪情況的達40%以上,院方因醫療糾紛每年賠付資金達2000多萬元。為此,在多方調研的基礎上,該市于2010年1月成立了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他們聘請懂法律、懂醫療的退休、離職醫學專家或法律工作者從事調解工作,保證其獨立性、公正性。同時成立市醫患糾紛理賠中心,選派3人專職從事理賠工作,並與醫調委同址辦公,實現當天達成調解協議,當天辦理賠付手續,方便患者,提高效率。據悉,洛陽市醫療糾紛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以來,已受理醫患糾紛203起,全部調解成功,達成協定賠償649.48萬元,調成率、賠付率均為100%。
據了解,在各地市探索的基礎上,河南省將會同有關部門創新醫患糾紛調處工作,一方面要求醫療機構依法保護患者合法權益,另一方面引導患者及其家屬依法按程序解決醫療糾紛,以維護健康有序的醫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