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市長黃奇帆主持召開重慶市政府第125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了《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融資監管暫行辦法》和《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委託貸款業務管理暫行辦法》,此舉將進一步拓寬小貸公司的融資渠道,在原有銀行融資和資産回購轉讓兩種融資方式的基礎上,新增主要股東定向借款和同業資金拆借。
目前,小額貸款公司的資金來源有限,放貸能力受到極大限制。制定的兩個辦法拓寬了小貸公司的融資渠道:一是放寬了通過銀行融資的限制,把以前只能向不超過兩家銀行融資,改為可以向多家銀行融資。二是擴大了金融資産交易平臺的範圍,把以前只能通過重慶金交所這個平臺以回購方式進行資産轉讓融資,改為可以通過多個平臺融資,包括銀行機構、資産管理公司、信託投資公司和專門從事金融資産交易的機構。三是通過小額貸款公司的主要股東定向借款融資。所謂主要股東,係指在本公司持股比例5%以上的法人股東和持股10%以上的自然人股東。四是通過市金融辦指定的融資平臺組織小額貸款公司之間的同業拆借融資。這個融資平臺正在積極籌建,預計上半年能夠正式運行。
同時,辦法對各種融資額度實行比例控制,經營良好、管理規範的小貸公司可以將經營規模最高放大2.3倍;辦法還規定小貸公司的委託貸款只能是甲類委託貸款。此外,辦法還對融資、委貸業務的準入、運行和違規行為,都制定出明確的監管措施。
據介紹,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試點三年多來,總體發展勢頭良好。截至2012年3月末,全市批准籌建小額貸款公司153家,註冊資本220億元。累計發放各類貸款600多億元,貸款餘額近200億元,不良貸款率0.98%。小額貸款公司已成為正規金融的重要補充,成為服務實體經濟尤其是中小企業的重要力量,成為吸收民間資本支持民營企業的重要平臺。
但因融資渠道較少和融資成本較高,重慶市小額貸款公司的經營規模和放貸能力出現“瓶頸”制約,難以進一步做大做強。同時,社會上的民間資金、民間借貸比較多,部分民間資金希望借給小額貸款公司經營。浙江等省也出現了類似現象,並且已經制定了有關主要股東借款和同業拆借的辦法。正是在這種背景下,重慶市經過充分調研,借鑒浙江省做法和溫州金融綜合改革的政策方向,結合本地小額貸款行業實際,制定出臺了這兩個辦法。
黃奇帆説,重慶市金融業的改革、開放和發展總體情況良好,除了銀、證、保等主流金融業務發展快、質量好以外,包括小貸公司在內的八類非銀行金融機構也取得長足發展,它們不僅有效緩解了中小企業融資難問題,而且極大地壓縮了高利貸空間,支持了民營經濟發展,拉動了全市經濟增長。此次出臺的兩個辦法,拓寬了小額貸款的融資渠道,能夠聚集更多的社會資金,支持更多的中小微企業;同時還可以提高小貸公司資金使用效率,進一步規範民間融資行為。黃奇帆特別強調,任何非銀行金融機構的融資對象必須是機構投資者,絕不允許是普通老百姓等散戶,不能搞高息攬儲,堅決杜絕非法集資行為,一旦發現苗頭要露頭就打,絕不姑息。
會議還審議通過了《重慶市建築施工企業誠信綜合評價暫行辦法》,審議了《重慶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水土保持法>辦法(修訂草案)》、《重慶市村民委員會選舉辦法(修訂草案)》,按程序送審。
副市長淩月明、何挺、吳剛等參加會議。(記者 商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