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耕地數量管控、質量管理和生態管護的有關要求,進一步豐富耕地保護內涵,提升耕地保護水平,全面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國土資源部日前制定併發布了《關於提升耕地保護水平全面加強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的通知》。
《通知》包括六方面十六條具體措施:一是加快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嚴格管控優質耕地。重點是將優質耕地劃入基本農田實行永久保護,嚴控建設用地佔用優質耕地。二是大力推進農村土地整治,全面提升耕地質量等級。重點是加快建設高標準基本農田,重點抓好重大工程、示範省和示範縣建設及高標準基本農田日常管護。國土資源部將充分運用農村土地整治監測監管系統,對高標準基本農田建設情況進行集中統一、全面全程監管,並定期考核。三是嚴格落實耕地佔補平衡,把好補充耕地質量關。重點要嚴格執行耕地佔補平衡政策規定,嚴格補充耕地項目驗收和地類變更,切實提高新補充耕地産能。積極探索“以補定佔”機制,實現補充耕地與佔用耕地數量和産能雙平衡。四是積極推行“移土培肥”,統籌做好建設佔用優質耕地耕作層剝離和再利用。重點是加快建立有效管理機制,統籌做好耕作層剝離和再利用,力爭剝離與覆土緊密銜接、同步實施。五是持續加強監測評價,及時掌握耕地質量動態變化。一方面,健全耕地質量等級更新評價制度,在現有成果基礎上,全面掌握和更新耕地質量等級狀況;另一方面,建立耕地質量等級監測機制,力爭“十二五”期間建立健全全國監測網絡體系。六是加強組織領導,落實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共同責任。重點是落實共同責任,約束與激勵並重,完善各項制度,強化科技支撐。耕地質量建設與管理情況將作為耕地保護的重要內容,納入對地方各級政府的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