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園入園難、入園貴,這是許多家長共同的苦惱。日前,湖南省物價局、財政廳、教育廳3部門共同制定並印發了《湖南省幼兒園收費管理暫行實施辦法》(簡稱《實施辦法》),進一步規範幼兒園收費。今年秋季學期,《實施辦法》就將正式執行,它將從哪些方面減輕幼兒家長負擔?8月22日,省物價局教育收費管理處副處長吳玲向記者詳細介紹了《實施辦法》的相關規定。
公辦幼兒園保教費、 住宿費下降
公辦幼兒園收費較低,管理較規範,是很多家長的首選。而今年秋季學期起,公辦幼兒園學費有望進一步降低。
根據《實施辦法》,我省將把幼兒園收費項目統一為保育教育費(簡稱“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公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實行定價審批制,申報標準不得高於省定最高指導性收費標準。根據湖南省公辦幼兒園保教費和住宿費標準,在長株潭地區,省級示範園保教費為每月600元,住宿費為每月260元;標準園保教費為每月350元,住宿費為每月180元。在其他市州,省級示範園保教費則為每月550元,住宿費為每月200元;標準園保教費為每月320元,住宿費為每月120元。
吳玲介紹,我省原先有一套試行管理辦法,允許公辦幼兒園收費在省定最高指導價基礎上最高上浮30%,實際上幾乎所有的公辦幼兒園都是按上浮30%的上限定價。新的政策實施以後,全省各級公辦幼兒園收費均會有所下降。
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必須申報備案
由於公辦幼兒園數量較少,民辦幼兒園已經成為幼兒園中的“主力軍”。但是動輒上千元,甚至數千元的學費,讓家長叫苦不迭。為了規範民辦幼兒園收費定價,《實施辦法》中規定,民辦幼兒園保教費、住宿費標準要實行申報備案制。
“幼兒教育屬於非義務非學歷教育,是社會公益事業,不得以營利為目的。”吳玲介紹,民辦幼兒園需向物價局備案,提供人員經費支出、公用支出、設備購置費、房屋租賃費等項目成本詳單,並在允許有合理投資回報的原則下,根據運營成本定價,不允許暴利的存在。
“我省過去也要求民辦幼兒園進行成本備案,但是,民辦幼兒園基本上都沒有提供完整的成本資料。”吳玲談到,“《實施辦法》要求民辦幼兒園一定要申報完善的成本資料。對於不能提供完備資料的民辦幼兒園,將按照公辦幼兒園的收費標準進行備案。”
幼兒園伙食費 要按成本收取
孩子在幼兒園不僅要吃好,還不能吃貴。《實施辦法》明確規定,幼兒園收取的伙食費,要按實際成本支出情況制定收費標準,並報當地價格主管部門備案。一經備案,不得隨意上調,確因物價大幅上漲需上調收費標準,必須向價格主管部門重新報批後執行。
吳玲介紹,除了伙食費以外,對於各級各類幼兒園所提供的校車服務,省物價局也要求對相關運營成本進行單列,實行備案制度。以便掌握全省民辦幼兒園校車運營管理情況,進一步規範校車收費管理。
“幼兒園的收費要保持相對穩定。”吳玲表示,經審批或備案的保教費標準,一年之內不得上調。調整幼兒園保教費收費標準要實行“新生新辦法,老生老辦法”。
根據《實施辦法》,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只能按月或者按學期收取,不得跨學期收費。同時,幼兒如果因故中途轉園、退園或請假,要求退費的,保教費和住宿費要按月計退,伙食費按周計退。
嚴禁以開辦特長班、興趣班等為名額外收費
各式各樣的培訓班、興趣班不僅讓家長眼花繚亂,也為幼兒無憂無慮的童年增加了許多負擔。
《實施辦法》中明確規定,幼兒園除收取保教費、住宿費和伙食費外,不得再向幼兒家長收取書本費等任何其他費用。同時,幼兒園不得在保教費外以開辦實驗班、特長班、興趣班、課後培訓班和親子班等特色教育為名,向幼兒家長另行收取費用,不得以任何名義向幼兒家長收取與入園挂鉤的贊助費、捐資助學費、建園費、教育成本補償費等費用。 (記者 田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