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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累計開工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09萬套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08月27日 09時20分   來源:浙江省人民政府網站

    商場、步行街、游泳池、幼兒園……對於居住在海寧市最大的保障房小區“風和麗苑”的居民來説,這些一應俱全的配套設施,讓他們享受著舒適、便捷的生活。如今,像“風和麗苑”這樣的保障房小區在浙江省還有許多。

    今年2月,按照省紀委實施“陽光工程”建設的部署要求,省糾風辦、省住建廳制定下發《關於深入開展全省城鎮住房保障陽光工程建設的暫行意見》,在城鎮保障房建設中全面實施“陽光工程”。讓廣大群眾特別是保障對象及時了解“保障房建哪、誰來建、怎麼建;建成之後分給誰、怎麼分;入住以後誰來管、怎麼管”等一系列關係切身利益的實際問題,從源頭上防止各類違法違規現象發生。

    省住建廳通過媒體公開徵求對公共租賃房裝修的意見,回收有效問卷1.1萬餘份;全面實行“六公開”:公開辦事事項、依據、內容、行為規範、程序、結果及監督……浙江省正在通過保障房陽光建設,更好地提升保障房的建設品質。

    同時,浙江省還實行“陽光驗收”,邀請住戶代表、行風監督員以及有關專家參與保障房項目驗收,確保保障房質量過關。凡是新竣工的保障性住房項目,每一幢都要在建築物明顯位置挂設永久性質量責任標牌,載明建設、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名稱和主要負責人姓名,接受廣大群眾的監督。

    房子建起來了,分配公平至關重要。浙江省在保障房房源配租配售環節全面實行申請條件、申請程序、保障房源、分配過程、分配結果“五公開”,明確規定保障房配租配售15個工作日前,要在政府網站、當地主要媒體及住房保障申請受理機關公佈配租配售方案;保障房交付後,定期開展住房保障對象資格核查並進行公示。各地還根據本地區住房保障實施進程,及時調整準入門檻,明確對象範圍和具體條件,並將經過核查符合規定的申請人情況,在其居住地和戶籍所在地進行公示。

    同時,全面實行保障性住房準入聯合審查機制,由民政、房管部門分別牽頭對申購對象收入情況、住房狀況進行審核,社區居委會、街道辦事處共同參與,層層審核把關。各地還綜合運用經濟、行政、法律手段,及時將不再符合條件的對象退出住房保障。

    截至目前,全省已累計開工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住房109萬套,改善了92萬戶城鎮中低收入家庭的居住條件,全面實現了城鎮低保標準兩倍以下住房困難家庭廉租住房應保盡保,基本滿足了城鎮人均可支配收入60%以下住房困難家庭購租經濟適用住房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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