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全國中小學校陸續開學。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與教育部聯合,選擇山西、內蒙古、黑龍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南、陜西、青海、新疆等10個省(區)開展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今年4月6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於做好2012年學校食堂食品安全重點工作的通知》(食藥監辦食〔2012〕47號)。為檢查各地工作進展情況,近日,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下發了《關於開展2012年秋季中小學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督查的通知》(食藥監食函〔2012〕129號),此次督查將以中小學校食堂為重點對象,以農村義務教育學生營養改善計劃(以下簡稱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為重點內容。
一是重點督查地方各級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建立中小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監管責任制,召開學校食堂管理人員會議、組織培訓,對學校食堂開展監督檢查及對違法行為進行查處等工作情況,以及營養改善計劃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管工作部署,建立供餐模式準入制度等工作情況。
二是重點檢查中小學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餐飲服務許可、食堂環境衛生、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原料採購索證索票、餐用具清洗消毒、食品加工、食品留樣、食品添加劑使用等各項制度落實情況。
此次督查主要通過聽取彙報、現場檢查、查閱資料、召開座談會等方式進行。各督查組將在每省(區)抽查2個縣,其中至少1個是開展營養改善計劃的國家級試點縣,每縣現場抽查3所學校食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