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國土資源部從各省國土資源系統抽調力量,計劃在國慶節前組織對16個省份2011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中衛星遙感影像發現的有問題的建設用地圖斑進行實地督查,督促、指導整改查處工作。
據了解,今年組織的2011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直接使用土地變更調查成果,只對土地變更調查中已經確認為新增建設用地中的疑似違法用地進行整改查處,沒有將未被確認為新增建設的圖斑納入檢查範圍。但是,各地在上報土地變更調查成果後,國土資源部又通過衛星遙感影像發現了幾十萬畝建設用地圖斑,圖斑所在地沒有合理解釋,又不作為年度新增建設用地計入變更數據。為此,從7月份開始,國土資源部部署了自查自糾,並與各地面對面銜接溝通,但仍然有大量圖斑缺乏合理解釋。
此次督查,國土資源部將對問題圖斑較多的市縣進行實地檢查,確認遙感影像問題圖斑是否為2011年度新增建設用地,並對其進行合法性判定,涉及違法用地的,將督促地方依法查處。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在核查數據時,主要對建設用地文號或空間位置與監管平臺不一致的、文號對應但超面積的、文號不對應但超面積的、合法用地未填報辦理農轉用手續的、先行用地不是部批准的、增減挂鉤項目與部備案不一致的等13項進行認真比對、檢查。
國土資源部執法監察局此前曾表示,經國土資源部實地檢查發現問題圖斑確實屬於違法用地的,如相關地區存在隱瞞不報、壓案不查的問題,將依據15號令第三條第三款“對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不制止、不組織查處的”規定,追究有關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領導人員和其他負有責任的領導人員的責任;有關用地違法佔用的耕地面積,在約談排序和實施責任追究時,直接計入2011年度土地衛片執法檢查結果;相關地區在國土資源部開展數據審核、督查、驗收時將直接作為重點地區;相關地區在開展警示約談和責任追究工作中也將作為重點地區予以嚴肅處理。(劉振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