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關於
做好2012年人口流動及其影響因素監測調查工作的通知
人口辦流管〔2012〕50號
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新疆等省(區)人口計生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口計生委:
2011年,國家人口計生委在內蒙古、吉林、黑龍江、廣西、四川、貴州、雲南、甘肅、青海、新疆等10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開展了生態脆弱、陸地邊境、少數民族地區人口流動及其影響因素監測調查(以下簡稱三類地區調查)試點,目前,該項調查已成為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調查的重要組成部分。2012年,國家人口計生委在總結試點工作的基礎上,于10月中旬繼續開展三類地區調查,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查類型和主要內容
(一)追蹤調查。對2011年接受調查的家庭戶、社區和縣(或鄉鎮)進行基本信息、人口流動遷移的特點、留守家庭生存發展狀況、當地社會經濟和資源環境基本信息等的追蹤了解。2011年確定的監測對象和單位參加此類調查。
(二)一次性調查。2012年以喀斯特地貌地區、東北邊境地區、西南少數民族地區流動人口相關情況為主題進行調查。吉林、黑龍江、貴州3省新增的監測縣參加此類調查。
2012年監測縣名單見附件1。
二、調查方式
(一)調查方式。追蹤調查採取家庭問卷、社區問卷、報表方式收集相關信息;一次性調查採取社區問卷、報表方式收集相關信息。
(二)樣本量。追蹤調查樣本量不變;一次性調查原則上每縣抽取4個鄉,每鄉抽取2個村,對抽中的鄉、村進行調查。樣本點名單見附件2。
三、工作要求
(一)完善工作制度,加強人員培訓。上述10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今後每年都將開展三類地區相關調查。各地要在實踐中不斷完善組織協調、質量監督、人員培訓等工作制度。監測點所在的縣、鄉要做好調查員選拔、培訓工作,不斷提高基層工作人員調查技巧和能力。國家人口計生委將組織師資培訓,調查員培訓由各省負責。
(二)落實工作職責,保證調查質量。各級人口計生部門要切實履行工作職責,做好調查動員和督導、質量監控、現場調查等工作。監測點所在縣人口計生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監測調查的組織實施、調查數據質量審核和數據上報工作。
(三)嚴格經費管理,確保專款專用。國家人口計生委已設立三類地區調查專項經費,近期陸續下撥10省(區)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經費用途主要分為二部分,一是省級組織協調和質量監控;二是監測點所在縣、鄉、村現場調查、收集相關數據、給被調查對象的紀念品等。省級人口計生部門要按照國家要求,及時下撥相關經費,督促基層嚴格經費管理和支出,保證工作順利進行。省級人口計生部門要將三類地區調查經費使用情況進行總結,統一納入流動人口動態監測財政支出績效報告。
請上述10省(區)人口計生委和新疆生産建設兵團人口計生委對2011年各監測縣三類地區調查聯絡員進行確認,如有變化及時上報。吉林、黑龍江、貴州3省儘快確定新增縣聯絡員,9月25日前將聯絡員名單回執(電子版)報送流動人口服務管理司。聯絡員回執格式見附件3。
附件:
1. 2012年三類地區人口流動及其影響因素監測縣名單
2.2012年吉林、黑龍江、貴州新增縣樣本點名單
3. 2012年三類地區監測縣聯絡員回執
國家人口計生委辦公廳
2012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