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8日,筆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廣西壯族自治區正式啟動中小學教師職稱制度改革擴大試點工作。欽州、防城港兩個市成為此次改革的試點市。
此次改革主要包括4項內容:一是健全制度體系。將原來獨立的中小學教師職務系列與小學教師職務系列統一併入新設置的中小學教師職稱(職務)系列,並新設中小學教師正高級職稱(職務)。二是完善評價標準。對原中小學教師水平評價的基本標準條件進行修訂,改變原職稱評價過分強調論文和學歷的傾向,把教書育人的工作實績作為評價的重要依據。三是創新評價機制。注重社會和業內認可,完善評審委員會組織管理辦法。四是與事業單位崗位聘用制度相銜接。職稱評審要在核定的崗位結構比例內進行,不再進行與崗位聘用相脫離的資格評審,經批准同意可以進行跨校評聘。
此次改革組織實施主要包括5個階段的工作:第一是工作部署及培訓。包括逐級進行政策解讀、明確改革內容、實施步驟方法及疑難複雜問題處置的培訓。第二是過渡登記。對已取得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資格的在職人員,按照新舊專業資格對應關係辦理過渡手續,統一過渡到新的中小學教師職稱體系。第三是競聘推薦。按照核定崗位、個人申報考核推薦的基本程序進行。第四是組織專家評審。主要包括組織各級評委會、接收及審核參評人員申報材料、組織評委會評審以及評審結果的審核及報批公佈等。第五是單位聘用到崗。對通過職稱評審的人員,所在單位要及時聘用到崗並兌現相關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