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商務部發佈2012年第79號公告,決定對原産于歐盟的進口甲苯二異氰酸酯(型號為TDI80/20)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公告説,商務部初步裁定,在本案調查期內,原産于歐盟的進口甲苯二異氰酸酯存在傾銷,中國相關産業受到實質損害,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有關規定,商務部決定對上述産品實施臨時反傾銷措施。
商務部于2012年3月23日發佈第14號公告,決定對上述産品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