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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部決定全面啟動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2年12月14日 19時27分   來源:農業部網站

    12月14日,記者從農業部在安徽蚌埠召開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試點啟動暨研討班上獲悉,農業部決定在全國31個省(市、區)選擇100個試點縣,每個縣根據農業産業分佈選擇2-3個主導産業,力爭通過3年試點,培育新型職業農民10萬人。農業部將在總結各地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經驗的基礎上,形成教育培訓、認定管理、政策扶持等互相銜接配套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制度體系,全面推動我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造就一支綜合素質高、生産經營能力強、主體作用突出的新型職業農民隊伍。

    農業部副部長張桃林在會上指出,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是保障國家糧食長期安全的戰略選擇,是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重要支撐,是著力促進農民增收的重要途徑,是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的重要基礎。中央高度重視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今年中央1號文件首次提出要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這是中央在“三農”領域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具體要求,也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做好農民教育培訓工作的行動指南,更是我國現代農業發展的重大制度創新。

    張桃林強調,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需要從環境、制度、政策等層面引導和扶持,重點要構建包括教育培訓、認定管理、政策扶持等相互銜接、有機聯絡的國家制度體系。首先要構建教育培訓制度。近期職業農民培育的重點對像是種養大戶、合作組織帶頭人,各地應在教育培訓機制、教育培訓方式、教育培訓內容、教材建設、師資遴選等方面系統設計,形成優勢互補,技術、師資、條件和能力相配套的職業農民教育培訓格局,協同開展職業農民教育培訓工作。其次要加強認定管理。各地農業行政部門要負責組織開展職業農民認定管理工作,保證認定管理的權威性和連續性。根據農民從業年齡、能力素質、經營規模、産出效益,分産業、分區域構建新型職業農民認定指標體系,制定認定標準,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基礎上進行認定。對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要建立信息檔案,並向社會公開,接受社會監督,定期考核評估,建立能進能出的動態管理機制。第三要制定扶持政策。一是土地流轉,在自願基礎上,創新土地流轉機制,鼓勵成片土地向新型職業農民流轉;二是生産扶持,在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力度基礎上,將新增的農業補貼向新型職業農民傾斜;三是金融信貸,持續增加農村信貸投入,建立擔保基金,解決新型職業農民擴大生産經營規模的融資困難;四是農業保險,擴大對新型職業農民的農業保險險種和覆蓋面,給予政策優惠;五是社會保障,提高新型職業農民參加社會保險比例,提高公共服務標準等。

    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事關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全局和方向,是一項長期的、艱巨的、基礎性戰略任務。張桃林要求,各級農業部門要從農業農村實際出發,立足當前、著眼長遠,牢牢把握制度創新的主題,強化理論研究,大膽實踐探索,做到認識水平上境界、試點工作出經驗、核心政策有突破,引領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有序推進;要加強頂層設計,加大投入力度,及時跟蹤總結,營造良好環境,確保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試點工作取得實效。

    會議期間,張桃林與蚌埠市種養大戶、農機專業合作社及農業産業化龍頭企業負責人進行了座談,就如何培育新型職業農民、發展現代農業、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等聽取了意見和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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