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財政部教科文司獲悉,據初步統計,中央財政2006—2012年累計安排義務教育相關經費近5500億元。
鞏固完善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不斷提高經費保障水平。從2006年春季學期起,國家逐步將農村義務教育全面納入公共財政保障範圍,建立起中央和地方分項目、按比例分擔的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近年來,各級財政不斷加大投入,經費保障水平不斷提高。據統計,2006—2011年,不含教師工資性增長因素,全國財政共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資金約6000億元,其中,中央財政3360億元、地方財政2640億元。2012年,針對農村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和新問題,中央財政進一步調整完善了保障機制有關政策措施。一是將《新華字典》納入免費提供教科書範疇,所有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負擔。二是進一步完善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長效機制,將原保障農村中小學日常維修改造的內容,擴展為農村中小學校舍維修改造和抗震加固,鼓勵各地探索改善部分特殊地區學校辦學條件以及特大自然災害教育救災應急等方面,提高中西部地區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校舍維修改造單位面積補助標準。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資金864.5億元。目前,全國約1.2億學生全部享受免學雜費和免費教科書政策,中西部地區約1333萬名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獲得資助;農村中小學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年生均達到:中西部地區小學500元、初中700,東部地區小學550元、初中750元,同時對不足100人的農村小學教學點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補助資金。
從2008年秋季學期起,國家免除了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在免除學雜費的同時,為切實解決好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就學問題,對符合當地政府規定接收條件的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按照相對就近入學的原則統籌安排在公辦學校就讀,免除學雜費,不收借讀費。為支持和引導各地做好免除學雜費的工作,中央財政對已經整體免除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學雜費的省份,以及進城務工農民工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問題解決較好的省份給予適當獎勵。據統計,2008—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免學雜費補助資金315.5億元。全國每年共有約2900多萬名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享受到了免學雜費的政策或相應補助,城鄉免費義務教育全面實現。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為進一步推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2010年,國家啟動實施了農村義務教育薄弱學校改造計劃,計劃用六年時間,按照“科學規劃、明確目標、地方為主、中央獎補”的原則,集中力量解決農村義務教育發展過程中的薄弱環節和突出問題。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共同分擔,中央財政重點支持中西部地區,適當兼顧東部困難地區。2010—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約450億元。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和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不斷提升師資隊伍水平。從2006年起,國家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招募合格的高校畢業生擔任特設崗位教師,到縣以下農村中小學校任教。該計劃所需資金由中央和地方財政共同承擔,以中央財政為主。中央財政設立專項資金,用於特設崗位教師的工資性支出,與地方財政據實結算。2012年,該計劃實施範圍擴大到國家集中連片特困地區,中央財政對特崗教師的工資性補助標準年人均提高到西部2.7萬元、中部2.4萬元。
從2010年起,國家啟動實施“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對中西部農村中小學教師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從2011年起中西部地區農村幼兒教師培訓納入該計劃。2010—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24億元,支持農村中小學和幼兒園骨幹教師參加國家級培訓。
實施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提高學校抗震防災能力。從2009年起,國家啟動實施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計劃用3年時間,對地震重點監視防禦區、七度以上地震高烈度區等地質災害易發地區的各級各類城鄉中小學存在安全隱患的校舍進行抗震加固、遷移避險,提高綜合防災能力。工程資金實行省級統籌,市縣負責,中央財政補助的方式。2009—2011年,中央財政共安排資金280億元。2012年,為貫徹落實《全國中小學校舍安全工程領導小組第三次會議紀要》要求,中央繼續安排20億元資金,支持中西部地區最終實現工程3年建設規劃目標。至此,中央共安排校舍安全工程資金300億元。
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穩步改善學生營養狀況。從2011年秋季學期起,國家在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啟動實施“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生營養改善計劃”試點,為這些地區所有農村中小學生每天提供標準為3元的營養膳食補助,所需資金全部由中央財政承擔。2011—2012年,中央財政共安排191億元,確保營養改善計劃順利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