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7日,交通運輸部印發《關於進一步加強長江危化品運輸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簡稱《通知》),要求從源頭防治、運輸監管、應急處置等方面採取綜合措施,加強長江危化品運輸安全管理,確保長江沿線飲用水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交通運輸、港航管理、海事等部門加強對運載危化品船舶的安全監管,加快推進內河危化品運輸船舶的船型標準化,加大對瞞報、謊報及非法運輸危化品船舶的查處力度;嚴格執行危化品運輸安全標準規範;加強對危化品水路運輸企業的管理,嚴格審核企業準入條件,建立企業信用等級管理系統,加大對違規企業的懲處力度;加強危化品港口裝卸作業、儲存安全監管,危化品作業碼頭應與飲用水取水口保持規定距離,並配備充足、有效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加強危化品水路運輸從業人員安全培訓;建立長江危化品運輸事故應急救援體系,與當地安監、環保、飲用水源管理等部門建立聯動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