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福建檢驗檢疫局獲悉,該局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對2012年第四季度福建地區報檢的所有出入境貨物、運輸工具、集裝箱及其他法定檢驗檢疫物免收出入境檢驗檢疫費,共檢驗檢疫進出口貨物18.3萬批、129.74億美元,免徵出入境檢驗檢疫費9650萬元,惠及進出口企業6488家。
據介紹,按照國務院《關於促進外貿穩定增長的若干意見》精神,2012年第四季度免收出入境檢驗檢疫費的範圍:貨物及運輸工具檢驗檢疫費、貨物及運輸工具鑒定業務費、安全監測及特殊檢驗項目收費、考核註冊、簽發證(單)、查驗審核費、以及復驗費、免驗、機械取制樣費、標誌(標記)成本費、封識成本費、隔離場(圃)租用費、實驗室檢驗項目和鑒定項目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