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7日,湖南省民政廳向各市(州)、縣(市、區)民政局下發特急通知,要求各地主動加強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的管理工作,保障孤兒生命安全,促進孤兒健康成長。
通知要求,河南蘭考“1·4”火災事件教訓極為深刻。各級民政部門要時刻把孤兒的冷暖放在心上,尤其要把他們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從1月10日開始,用1個月時間,組織一次湖南省性的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情況大排查,全面掌握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等特殊困境兒童的情況。對個人和民辦機構收留孤兒中不具備養育條件和安全保障的,要做好收留人和民辦機構的工作,抓緊將孤兒接收並集中安置到兒童福利機構;對已經具備養育條件,本人又堅持養育孤兒的,屬地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要從嚴掌握,嚴格審查把關,並與其簽訂合辦協議,明確責權,納入到民政部門監管;對於已簽訂合辦協議,排查中發現安全隱患的,要限期整改;對於符合收養條件且有收養意願的個人,應當在徵得當地計生部門同意後依法辦理收養登記手續;對於借收留孤兒募捐牟利或操縱孤兒從事違法活動的,要積極協調有關部門,依法予以嚴厲打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