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辦公廳8日下發通知,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做好寒假期間有關工作。
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應普遍開展安全教育,嚴格學校安全管理,加強寒假期間校園安全巡查。落實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嚴防因燃放煙花爆竹、違章用電等引發火災、造成傷害。嚴防發生擁擠踩踏事故,嚴防煤氣中毒、食物中毒和傳染病流行事件,嚴防冰凍雨雪災害和溺水事故。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學生春運工作,保證學生安全順利回鄉返校。
通知強調,各地各校應安排好假期留校師生生活。加強後勤保障,做好雨雪冰凍強降溫等災害天氣的防範應對工作,安排好供水供電供暖。改善學校節日伙食,積極應對春節前後伙食原材料價格上漲,保證飯菜價格基本穩定。安排好假期留校學生特別是內地民族班留校學生的生活。組織開展健康向上、豐富多彩的文化活動,營造良好節日氣氛。
通知強調,學校黨團組織要利用假期時間因校制宜開展學習宣傳黨的十八大精神活動。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教育部關於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絡群眾的各項規定和要求。各級領導幹部要帶頭深入基層一線,深入貧困地區和受災地區,為基層和群眾排憂解難。按照厲行勤儉節約的要求安排好節日期間各種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