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交通運輸部副部長馮正霖在參加做好2013年春節前農民工工資支付工作視頻會議時強調,各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要全力維護好農民工合法權益,以實際行動把黨的十八大精神落到實處,讓廣大農民工帶著辛勤工作的勞動所得,過一個快樂的春節。
交通運輸部在制定、頒布《公路工程標準施工招標文件》時,已將農民工工資支付管理要求寫入合同條款;在交通建設市場信用評價工作中,農民工工資支付作為業主和企業的社會責任已被納入評價體系;2012年年末,交通運輸部印發了《關於進一步做好公路水運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支付與管理有關工作的意見》,就完善制度、落實責任、加強監督等提出了明確要求。
馮正霖指出,各地要建立“施工企業負責、建設單位督辦、主管部門監管”的保障機制,按照“誰承包、誰負責”及“誰管理工程、誰預防拖欠”的原則,將施工企業對分包企業和有關勞務單位支付農民工工資所負有的不可推卸的管理責任和連帶清償責任落實到位,預防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反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