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發展改革委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聯合部署
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能力建設工作
近日,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辦公廳聯合印發了《關於做好安全生産監管部門和煤礦安全監察機構監管監察能力建設規劃(2011-2015年)2013年實施工作的通知》,對加快編制完善《規劃》實施方案,明確《規劃》實施責任,努力推進重點工程建設進度,加強評估考核等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
《通知》明確了2013年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産監管監察能力建設的重點工作:認真落實中央補助地方市、縣兩級安全監管部門監管執法專業裝備項目,抓緊啟動市、縣兩級安全監管部門辦公業務用房建設和執法交通工具配備工作,加快實施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執法與業務保障能力建設項目等。
《通知》要求,各地要在認真做好2012年中央補助地方的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專業裝備竣工驗收基礎上,規範組織實施中央補助地方市縣級安全監管部門執法專業裝備招標採購和配備工作;落實重點工程建設資金,抓緊啟動市縣兩級安全監管部門辦公業務用房和執法交通工具配備;認真做好開工建設前各項準備工作,加快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執法與業務保障能力項目建設進程等。
《通知》強調,要加快建設用地、規劃許可等前期條件的落實,儘快完成安全生産信息系統,華北、西南、中南三個國家監管監察執法綜合實訓基地,國家安全工程技術實驗與研發基地,礦用新裝備、新材料安全準入分析驗證中心實驗室等國家重點建設項目審批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