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6日,國家林業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張建龍主持召開2013年國家林業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局黨組成員、中央紀委駐局紀檢組組長陳述賢代表局黨組作重要講話。會議結合深入貫徹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中央紀委二次全會精神,全面總結了過去兩年的內部審計工作,安排部署今年的工作任務。
會議認為,近年來在局黨組的正確領導下,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通力協作、密切配合,切實加強和推進了經濟責任審計和直屬單位預算執行審計工作,較好地發揮了內部審計的“免疫系統”功能。但是,目前仍然存在部分單位的領導對加強內部審計監督的認識不到位,嚴格執行國家財經法紀的自覺性不強,僥倖心理嚴重,內控制度不健全或執行不嚴格,監督制約機制不完善,責任追究制度不落實等現象,審計監督工作的任務仍然十分艱巨。
會議強調,要著力做好四個方面工作。一要圍繞服務林業科學發展大局,進一步拓展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的廣度和深度,把促進領導幹部自覺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的情況納入經濟責任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二要突出重點,加強對領導幹部權力的監督制約,督促領導幹部自覺遵守廉潔自律各項規定。要加強對重點單位、重點領域和重要環節有針對性的審計監督,特別是對國家三令五申嚴肅查處整頓的私設“小金庫”等問題保持高壓態勢,把各單位開展厲行節約,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八項規定以及局十八條實施意見的情況納入內部審計監督的重要內容。三要按照科學發展觀和正確政績觀的要求,科學評價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四要進一步強化審計成果的運用,積極探索創新審計方法和手段,不斷提高審計監督工作的效率。
會議要求,各單位、各部門要進一步提高對內部審計監督工作的認識,進一步加強制度建設,強化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之間的協調配合,真抓實幹,開拓創新,不斷推動國家林業局經濟責任審計工作全面深化,為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保障生態林業和民生林業科學發展作出應有貢獻。
會議還研究審議了《國家林業局直屬單位領導幹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規定》、《國家林業局內部審計回訪規定(暫行)》和《國家林業局內部審計意見(建議)整改落實反饋規定(暫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