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落實“廣西環境安全年”工作部署和要求,確保清明節期間及即將到來的汛期水環境安全,4月3日,自治區環保廳開展“環境安全年2號行動”,對全區酒精、澱粉、制糖等季節性生産企業開展突擊檢查,查處違法排污企業,確保環境安全。
本次行動採取由各市自行組織與自治區環保廳對部分重點流域區域(南寧、百色、崇左)統一組織相結合的方式,主要檢查以下內容:仍在生産企業的環保設施是否正常運行,污染物是否達標排放,事故應急防範措施是否到位;季節性生産已停止的企業,是否繼續運行環保設施對停榨後的生産廢水(如高濃度的洗機、洗罐廢水)進行有效處理;以氧化塘方式貯存廢水的企業,重點檢查氧化塘防滲漏措施是否到位,是否存在重大環境安全隱患;之前“環境安全年1號行動”中發現的環境問題是否整改到位。
與2月5日的“環境安全年1號行動”相比,“2號行動”部署實施有創新有亮點,除了重點檢查左、右江流域環境安全,確保南寧市飲用水安全外,也是全區14個設區市環境風險隱患的一次排查,同時也是對已發現的企業環境安全問題整治情況“後督查”,督促問題儘快解決。
截至記者發稿時,在“2號行動”中全區14個設區市及近百個縣、區,共出動190個現場突擊檢查組,近1200名環境執法人員,約280輛執法車輛,已完成對450家企業的現場檢查。其中,發現37家企業存在環境問題,下一步環保部門將對問題企業進行督促整改。(記者 李新雄 通訊員 昌苗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