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土資源部會同農業部、國家統計局聯合印發通知,啟動2012年度省級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工作。《通知》明確,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情況檢查結果將列為省級人民政府第一責任人工作業績考核的重要內容。
《通知》明確,今年的檢查工作按照“省級政府組織自查、三部局組織實地抽查、綜合評價、報告國務院、整改落實”程序開展。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耕地保有量及變化情況、基本農田保護面積及變化情況、耕地佔補平衡與基本農田佔用補劃落實情況。耕保制度建設和責任落實情況、耕地質量建設與保護情況將作為綜合評價各省(區、市)履行耕地保護責任目標情況的重要指標。
《通知》要求,各省(區、市)人民政府于2013年5月31日前完成自查並向國務院呈報書面報告,三部局將於6月底前完成實地抽查工作。根據自查、抽查及日常監管情況,三部局將對全國耕地保護目標履行情況進行綜合評價,對存在問題進行綜合分析,提出改進意見,形成報告呈報國務院,並督促相關省(區、市)落實整改措施。
《通知》明確,對於耕地保護責任目標履行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給予表揚,在獎勵調劑土地利用計劃指標時作為重要參考因素;對於檢查中發現存在突出問題的,責令整改,限期補充數量、質量相當的耕地和補劃數量、質量相當的基本農田,整改期間暫停該地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徵收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