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國土資源部儲量司獲悉,2012年礦産資源補償費徵收工作進展順利,全年全國礦産資源補償費徵收入庫額達197.5億元,與上年度181.9億元相比,增加8.5%,繼續保持增長勢頭。
2012年度全國有26個省(區、市)礦産資源補償費徵收入庫額超過1億元,其中山西、內蒙古超過25億元,黑龍江、山東、陜西、新疆超過10億元,河北、遼寧、河南、安徽、甘肅超過5億元。 補償費徵收入庫額超過億元的礦種為:石油、天然氣、煤、鐵、銅、鉛、鋅、鉬、金、鉀鹽、水泥灰岩、礦泉水、建築石材以及普通建築用砂石、黏土,其中煤、鐵、銅、鋅、金、鉀鹽、礦泉水增幅較大,鉀鹽、礦泉水補償費徵收首次過億元。
據介紹,2012年度,通過完善制度,加強監管,徵收管理水平進一步提高。本年度我國首次建立了礦産資源補償費徵收統計直報制度,除西藏自治區外全國其他30個省(區、市)的2400多個徵管機構全面使用補償費徵收統計網絡直報系統,所有持證礦山均納入直報系統,促進了規範徵收和足額入庫,大部分省(區、市)的徵收面和入庫率均有明顯提高,徵收入庫保持持續增長,有力地維護了國家所有者對礦産資源的財産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