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時對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實施情況進行專項督查,開展改革評估”;“抓緊建立並在網上辦事大廳運行行政審批目錄管理系統”……省政府網站24日下午發佈《廣東省人民政府轉發〈國務院關於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的決定〉的通知》(下稱《通知》),並提出如是要求。
國務院5月15日對外公佈將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等事項,共計117項。《通知》明確,對此次國務院決定取消的行政審批、評比、達標、表彰、行政事業性收費等事項,廣東省各級各部門相對應的事項(含對應的審核、初審事項),自本通知下發之日起一律取消,不得變相實施。
取消不合法不合理政府性基金項目
國務院此次取消和下放的行政審批項目大多集中在經濟領域,目的是儘量減少政府微觀干預,為企業鬆綁,讓民間的創造力活躍起來,使市場“無形的手”更加有效。《通知》要求,對國務院下放的行政審批事項,特別是涉及投資審批的事項,要認真研究,做好對接,能下放到市縣的要進一步下放,能加快辦理的要進一步提高行政效率。
同時,要繼續組織清理行政審批事項,加大力度向社會、市場、下級政府放權,著力取消和調整生産經營活動審批、資質資格許可認定等事項,進一步壓減非行政許可審批,取消不合法不合理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項目。
2萬餘事項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
《通知》明確,要抓緊建立並在網上辦事大廳運行行政審批目錄管理系統,加強行政審批事項的日常管理。
據了解,今年底前,省網上辦事大廳將連通到全省各縣(市、區),省直各部門行政審批事項網上辦理率達70%以上,社會事務服務事項網上辦理率達60%以上。
截至目前,省直單位有324項事項可在網上申請辦理,21個地級以上市和順德區進駐省網上辦事大廳的事項共有2萬餘項。目前,省網上辦事大廳已經為服務事項申辦和結果反饋提供了統一的對接入口。此外,《通知》提出要積極推動《廣東省行政審批管理監督條例》立法,嚴格規範行政審批權力運行。(記者 辛均慶 實習生 彭曉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