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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取得初步成效
中央政府門戶網站 www.gov.cn   2013年07月12日 15時38分   來源:財政部網站

    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工作自2012年全面推開以來,監督檢查局與各專員辦緊緊圍繞部黨組的工作部署,統一思想、開拓創新、突出重點、健全機制,穩步推進綜合財政監管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主要做法

    中央部門駐各地的基層預算單位共18769個,其中二級預算單位2554個。一年來,監督檢查局和專員辦堅持高起點、高標準,重點從以下幾個方面抓好抓實。

    (一)明晰工作思路,確保綜合財政監管取得實效。一是實現對監管範圍內的中央基層預算單位預算資産財務的全覆蓋,確保監管不留死角。二是實現對中央部門及其基層預算單位預算編制和執行的過程監督和制約,從源頭規範預算管理。三是將財政部已授權專員辦開展的財政監管事項統一納入綜合財政監管平臺,歸口管理。四是在財政部和中央基層預算單位之間搭建起溝通的橋梁與紐帶,為基層預算單位提供良好服務。

    (二)強化政策宣傳,著力營造良好工作氛圍。監督檢查局、專員辦分別通過《人民日報》、《中國財經報》等新聞媒體,以及通過實地走訪、培訓講課、工作簡報、座談會、工作佈置會等方式,深入宣傳綜合財政監管工作,贏得了中央部門、基層預算單位以及各方面的理解、支持和配合。

    (三)加強隊伍建設,為綜合財政監管提供組織保障。部裏認真研究了綜合財政監管的職責定位和人員配備,在24個專員辦增設了綜合財政監管處室。大多數專員辦還成立了綜合財政監管工作領導小組,由一把手親自負責,把綜合財政監管作為“一把手工程”抓實抓好。

    (四)推進制度建設,夯實綜合財政監管工作基礎。各專員辦在財政部下發的開展綜合財政監管工作的通知、實施方案、操作規程的基礎上,結合當地實際,制訂了實施細則和操作辦法,對監管目標、監管對象、監管內容、監管方式、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等進行了明確規定,初步形成了專員辦綜合財政監管制度體系,夯實工作基礎,規範工作行為。

    (五)認真開展非現場監管,突出綜合財政監管特色。一是抓緊研究開發綜合財政監管信息系統平臺,解決信息化瓶頸。二是建立基層預算單位監管信息報備機制。三是建立綜合財政監管信息資料分析利用機制。四是有針對性的了解基層預算單位實際情況。全年共對1413戶基層預算單位進行了調研、約談和數據分析。

    (六)嚴把審核關口,強化財政政策約束力。一是認真做好預決算審核工作。受理審核海關、出入境檢驗檢疫局、“一行三局”2013年度“一上”項目支出預算5422186萬元,核減128098萬元。並對“一行三局”決算進行了審核,調整9041萬元。二是認真做好國庫集中支付審核工作。受理1285戶基層預算單位7192次國庫集中支付審核申報,申報資金2863441萬元,剔除20221萬元。三是受理基層預算單位銀行賬戶年檢申報賬戶78863個,核定78090個,剔除773個。審批銀行賬戶2308個,備案855個,變更2164個。四是認真完成了部領導交辦的鐵路法院、檢察院移交地方中央財政補助資金核查任務,審核剔除16856萬元,為預算安排提供了重要依據。

    (七)以檢查促管理,充分發揮現場監管作用。一是首次採取“上下聯動”方式,統一組織開展了對國土資源部等6個中央部門及其基層預算單位的預算資産財務檢查。二是組織專員辦就地對174戶基層預算單位進行了專項檢查和核查。檢查發現,中央部門及其基層預算單位在預算管理、資産管理、財務管理等方面存在大量突出問題,應引進高度重視。

    (八)轉變監管觀念,為基層預算單位提供良好服務。專員辦在綜合財政監管工作中,盡可能做到站位高、姿態低、服務好,切實改進監管方式,寓監管于服務之中,既嚴格監管,又熱情服務,以良好的作風和紮實的工作,贏得基層預算單位及其主管部門的認可,營造良好監管環境。

    二、基本成效

    全面推開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工作是深化財政管理改革要求的一項重大舉措,是預算管理流程再造的重要體現,是財政監督方式的重大突破,對於建立健全覆蓋所有政府性資金和財政運行全過程的財政監督機制、全面提升財政管理水平具有重要意義。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在全面推開的第一年,成效初步顯現:

    一是掌握了基層預算單位的基本情況。通過實地調研走訪、資料報備、現場核查檢查等途徑,掌握了基層預算單位預算、資産、財務、人員、內控等方面的基本情況,為現場和非現場監管奠定了基礎。

    二是摸清了基層預算單位的基本問題。基本摸清和反映了目前基層預算單位預算編制、預算執行、資産管理、財務管理、津補貼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基本問題,為全面提升財政管理奠定了基礎。

    三是確立了綜合財政監管工作的基本程序。在部裏制定的操作規程的基礎上,各專員辦制定了操作指南和實施細則,在信息採集、綜合分析、約談走訪、審核審批以及專項檢查等方面建立起了一整套的制度規範和方法程序。

    四是找準了在預算監督中的基本定位,實現了對中央部門預算編制、執行和決算的全過程監督。

    總之,通過一年來的工作,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工作促進了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管理水平的提高和管理意識的增強,得到了廣大中央部門及基層預算單位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也促進了專員辦監管水平和工作質量的提升。

    三、下一步工作重點

    今後,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要邁上新的臺階,力爭監管思路更加清晰,監管機制更加健全,監管方法更加完善,監管成效更加明顯。

    (一)進一步突出預算監督職能。要結合財政監督和專員辦工作轉型,以預算編制和執行的過程控制為核心,進一步注重機制建設,創新方式方法,切實加強對基層預算單位的監管力度,建立健全預算編制、執行、監督相互制約和相互協調的財政運行機制。

    (二)進一步加強監管隊伍建設。綜合財政監管工作涉及面非常廣,業務綜合性強,對監管人員業務素質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要高度重視綜合財政監管的隊伍建設,切實加強業務學習和培訓,堅持學中乾、幹中學,在實踐中不斷積累工作經驗,不斷提高工作能力,不斷改進工作作風,以滿足監管工作的新要求。

    (三)進一步做好日常監管。要根據相關的操作規程和辦法,結合各地實際情況,紮實做好基層單位信息採集工作。對所採集的數據進行認真分析和整理,提高非現場監管和現場檢查的針對性和有效性。抓緊推進綜合財政監管信息系統開發工作,突破信息化瓶頸,提高監管成效。

    (四)進一步做好專項檢查。通過開展專項檢查,解剖、了解和掌握基層預算單位預算資産財務管理的現狀和存在的突出問題,以檢查促進管理。對檢查發現的苗頭性、重大性以及帶有普遍性的問題,及時歸納上報,做到早介入、早處理、早完善。

    (五)進一步提升監督成果的利用。要將監管中發現的問題、意見和建議,及時向部門業務司、中央主管部門反饋和通報,提出改進管理的意見,建立成果利用和反饋機制。要將監管成果與預算安排結合起來,強化財政預算的硬約束。對虛報冒領、違規使用財政資金等問題,要及時採取通報、暫停撥付、扣減、收回財政資金、追究有關人員責任等措施予以糾正,真正構建起預算編制、執行和監督相互制衡、相互協調的財政運行機制。

 
 
 相關鏈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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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財政部:各地專員辦推進綜合財政監管試點工作
· 財政部印發中央基層預算單位財政監管試點方案
· 財政部就中央基層預算單位綜合財政監管試點答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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