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組2日起對職業病防治法實施情況開展執法檢查。在2日的執法檢查中,省職業病防治院向執法檢查組反映,在接診的職業病或疑似病例中,有六成左右面臨工廠不願賠、企業主跑路等“索賠無門”困境,該院經常為職業病人開展技術諮詢和維權服務。另外,雖然職業病防治法的規定“索賠無門”患者可向民政部門申請救助,但政府的“兜底”治標不治本,獲得了救助,但職業病鑒定問題並未解決,身心皆受困擾。
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周天鴻在執法檢查彙報會上指出,職業病防治是一項長期艱巨的工作。各級政府要加強監管,嚴格落實建設項目的職業病危害預評價制度和職業病防護設施“三同時”審查制度,從源頭上控制職業病危害,切實保障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
塵肺▶▷成職業病最大“殺手”
廣東省安全生産監督管理局副巡視員林天遂坦言,職業病防治法和配套的條例要求很多,如果真的按要求對企業進行考核,很少企業能全部做到達標。這在實際操作中有點“法不責眾”的感覺。
據不完全統計,全省接觸有毒有害因素職工約有540多萬人。根據全省通過網絡上報的數據統計,從2010年到2012年12月31的3年時間裏,全省共報告職業病1919例。其中,塵肺病693例,職業中毒558例,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430例。塵肺病、職業中毒和物理因素所致職業病也佔據了廣東職業病病譜構成的前三位。
近年來,隨著珠三角地區的蓄電池、五金電鍍、製鞋等企業轉到粵東西北園區,粵東西北職業病發病數增長、事故增多的趨勢十分明顯。有的大企業把危害嚴重的工種轉包給小企業,也帶來了職業病頻發的後果。珠三角地區的部分産業向東西兩翼和粵北山區轉移時,包括陶瓷、玉石加工、電子等職業病危害嚴重的項目。
另外,某些慢性作用的危害後果也正在顯露。“可能很多人覺得納米材料很耀眼,但廣東的納米碳酸鈣的産量數以萬噸計,水管、拉伸薄膜、電線絕緣體都用上納米,這些材料也可能對人體産生影響。”省職業病防治院院長黃漢林説。
職業病鑒定流程▶▷“一走就是半年”
黃漢林指出,職業病的“防治保”各由安監、衛生、人社3個部門負責,但也帶來了“三個和尚”分段負責的困境,各部門互相推諉的情況時有發生。
“整個職業病診斷程序走下來,半年時間可能還不夠。”黃漢林説,在勞動者診斷職業病的過程中,診斷機構負責診斷之後,安監部門負責職業危險接觸情況的調查和判定,勞動部門負責勞動關係的仲裁,這個過程冗長繁雜。
據省職業病防治院統計,來該院就診的職業病人中,有六成都面臨工廠不願支付醫療費的窘境。黃漢林指出,職業病防治法中規定“醫療衛生機構不得拒絕勞動者進行職業病診斷的要求”,而在後麵條款又規定了“職業健康檢查費用由用人單位承擔”。而事實上,變成了所有的勞動者都可以申請診斷,誰申請診斷用人單位都要給錢,這樣的話很多用人單位受不了,更不願負擔高昂的費用。
建議▶▷建立統一的救助制度
職業病防治法規定,用人單位已經不存在或者無法確認勞動關係的職業病病人,可以向地方政府民政部門申請醫療救助和生活等方面的救助。“其實資金不存在問題,關鍵是沒有統一標準,沒有途徑去真正解決職業病人的困難。”省安監局副巡視員林天遂認為,上述規定實際上對職業病人的幫助有限,職業病人去民政部門只能申請到救濟,民政部門也沒有專門渠道幫他們解決原本的職業病鑒定問題。
另外,黃漢林指出,條文中所指的地方政府民政部門,究竟是用人單位所在地,還是病人戶籍所在地,或是常住地,都沒有明確,很容易導致大家都推諉扯皮。
省政府建議對這項規定給予修改,建立統一的國家職業病人救助制度,專門解決該群體的職業病救助保障問題。省人大常委會委員張宇航認為,職業病防治要在源頭治理上更加發揮法律的作用。“企業上項目的時候,要加強對職業病的風險預測。否則出了事,企業倒了,負責人跑了,只留下政府來兜底。” (記者/辛均慶 通訊員/任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