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的合作,探索建立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制度,促進高等法學教育與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實踐的結合,提高法律人才培養質量,日前,教育部、中央政法委員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印發《關於實施高等學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劃”的通知》,決定從2013年開始實施高等學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劃”。
《通知》指出,“雙千計劃”的主要任務是,2013年至2017年,選聘1000名左右有較高理論水平和豐富實踐經驗的法律實務部門專家到高校法學院係兼職或挂職任教,承擔法學專業課程教學任務;選聘1000名左右高校法學專業骨幹教師到法律實務部門兼職或挂職,參與法律實務工作。
《通知》強調,選聘到高校法學院係兼職或挂職任教的法律實務部門專家,應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忠於黨、忠於國家、忠於人民、忠於法律;具有10年以上法律實務工作經驗,較高的職業素養和專業水平,實績突出;法學理論功底紮實,對本專業領域法律問題有較深入研究;愛崗敬業,能夠在聘期內完成相應的教學任務。選聘到法律實務部門兼職或挂職的高校法學專業骨幹教師,應具有較高的思想政治素質,認真學習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模範踐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師德師風好,教書育人的榮譽感和責任感強;具有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較強的業務能力,能夠幫助法律實務部門分析解決疑難複雜案件;忠實履職,能夠在聘期內完成相應的實務工作。
《通知》明確了“雙千計劃”互聘人員的聘用期限、考核管理和政策保障。建議聘期為1-2年。聘期內,互聘人員以派出單位管理為主,不改變與派出單位的人事行政關係,派出單位保留其原職務級別、崗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將其專業技術職務年限連續計算,工作量互相衝抵。聘期結束後,由聘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受聘人員工作做出書面鑒定,反饋給派出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存入本人檔案。鼓勵派出單位將派出人員納入本單位的人才培養計劃,並在職級晉陞、職稱評定等方面予以政策傾斜。
《通知》要求,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會同黨委政法委統籌負責本地“雙千計劃”聘任工作,按各省(區、市)總名額分年度向省域內高校和法律實務部門下達互聘推薦名額,對“雙千計劃”的互聘人選進行備案。教育部、中央政法委根據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情況,公佈年度“雙千計劃”互聘結果,頒發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雙千計劃”入選證書。
實施“雙千計劃”,是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計劃的重要內容,是創新教學團隊組建模式、加強高校法學師資隊伍建設的重要舉措。該計劃優先支持卓越法律人才教育培養基地建設高校與法律實務部門人員互聘工作。